重庆房管部门:对“最牛钉子户”拆迁完全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20:18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3月25日电(记者黄豁)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2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所谓“重庆最牛钉子户”的拆迁完全合法,房管局下达行政裁决和申请法院强拆都符合法律规定。

  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说,拆迁业主经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依法取得了房屋拆迁许可证,该项目的拆迁是合法的。但自拆迁以来,双方在具体补偿安置方面分歧较大,被拆迁人杨武不直接与拆迁人协商补偿事宜,由其妻吴苹出面与拆迁人协商,并一直拒绝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导致拆迁双方长时间无法达成协议。

  对于房管局介入拆迁纠纷的原因,她表示,拆迁双方在长时间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拆迁人根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了行政裁决申请。房管局受理并依法下达行政裁决,属依法行政,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行政机关依照条例规定作出裁决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当事人逾期拒绝履行的,由作出裁决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2004年,重庆南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对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进行开发,拆迁工作从2004年9月开始,该片区280户均已搬迁,仅剩一户至今未搬迁。这幢户主为杨武、吴苹夫妻的两层小楼伫立在一个已经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间,它的四周被挖成了峭壁,犹如一个海中孤岛。有网民将其拍摄上网后,广泛流传,被网民称为“重庆最牛钉子户”,并成了近期议论的热点。

  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龙坡区法院依法裁定:要求被拆迁人在3月22日前搬迁。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吴苹当庭表示不服法院的裁定。截至25日,这幢小楼依然伫立在工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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