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公益诉讼应成为营利工具(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0:28 南方人物周刊
王海:公益诉讼应成为营利工具(图)
打假若干年后王海在媒体面前依然以墨镜示人

  中国最著名的打假英雄现在“两条腿走路”,一是做企业的枪手,收费帮助客户打击各种侵权行为;二是仍然做消费者的保护神,坚持公益诉讼。虽然人至中年,愤青本色从不改变。

  特约撰稿 安库雷

  两个王海

  打了12年假,从毛头小伙儿到5岁孩子的爸爸,王海仍觉得自己“算是个愤青”,“整天火儿大”。

  今年春节结束,他驾车从老家青岛返回北京,就生了一肚子气。高速公路山东河北界、河北天津界的收费站堵得老长,各花了一个来小时才通过。“管理单位应该知道这两天车多,应该安排更多的工作人员,但每个收费口就一人……没有这个管理能力,就应该滚蛋。”

  六七个小时的车程,他开了14个小时。回到北京,看到报上说全世界14万公里收费公路,有10万公里在中国,便又开始生气。“还有这

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本来是公共产品,转手卖给企业,就被用来赚钱……”

  他说可能要到济南举报高速公路的问题,不过在此之前,他打算先起诉航空公司,告他们收机场建设费。而春节前,北京一中院刚刚开审他状告如烟欺诈的案子。

  这只是一个王海。

  另一个王海呷一口咖啡,略带点坏笑,摘下墨镜的眼睛瞟向窗外的人流,“我们就是给人家当枪使的。”采访两个多小时,这句话他讲了三遍。

  “枪杆理论”并不新鲜。2006年4月,有人在他的博客攻击他,“你就是一杆枪,给出钱的客户攻击竞争对手用的;心里有鬼从来都不敢摘下墨镜,打着我们消费者的旗号,假装正义凛然的骗子。”

  王海立刻出来反击:“企业之间互相监督,有什么不好?如果企业之间都找枪手把竞争对手的毛病揭露出来,受益的还不是广大消费者吗?做一杆枪,参与行业自律,有什么不好?”

  他觉得这人可悲又可笑,“都这么多年了,怎么有些人的观念还这么落后呢。”

  他解释自己正在做的两项工作,其一是帮助客户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其二是扮演“讨厌律师”和志愿者的角色,或代理消费者起诉各种不法商家,或主动找企业的非法问题(主要是欺诈行为)采取行动,有时候是非营利的,有时候也可以得到收益……

  “非营利组织和讨厌律师的发展都是必然的趋势。”他说。

  峥嵘往事

  2006年6月,“王海热线”作为非营利部门,正式从他任执行董事的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划出,王海开始“两条腿走路”。此时,距他1995年在北京第一次依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购假索赔受挫已有11年零3个月。距他的大海公司正式开始办公,也有了8年零10个月。

  “当时看他,就是一个淳朴的山东青年啊,表面看不出睿智的样子,但是很‘杠头’。”1995年率先报道“王海现象”的北京青年报记者张倩说。

  当年10月,这“杠头青”二度进京城打假,一周之内获赔8000元,到11月,他在安定门某商场购假付账时,已有收款员认出他,并提醒售货员:“小心!别让坏人钻了空子。”

  随后,中消协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研讨会,会上,经济学家厉以宁、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专家何山等人力挺“王海现象”。

  “消法颁布了近两年,终于冒出了个王海。”何山感叹。此后,媒体纷至沓来,王海开始走入公众视野,墨镜也随之寸步不离身。

  1998年,王海“打假英雄”的声誉达到顶峰:在上海与访华的克林顿夫妇对话,并被克林顿称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

  1999年算是一个转折。因为揭露津成公司涉嫌制售伪劣电线,他被这家公司及其“伙伴报纸”狠狠地算计了一把。一时间,“黑吃黑”、“王海疯了”之声不绝于媒体。

  2000年,王海宣称个人打假“已完成其历史使命”,并退出个人打假索赔,旋即又引发

地震:打假盟友刘殿林等公开与其“割袍断义”,因为“王海要扼杀‘王海现象’了”……

  如今,刘殿林等也走向了公司化打假,接受客户委托,做一个调查“几十万很正常”。回忆起那段往事,他说是误会,并称比自己小十多岁的王海为老师。

  王海则直言,个人打假仍有可为的空间,但打假者、维权者面临的环境在恶化。

  “经营者利益集团在变强,组织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而且他们越来越倾向于把不正当利益写进法律,而消费者的利益代言人则是缺位的。”他说。

  他认为消协也是利益导向,“连‘3·15’标志也要收钱。”

  那王海自己呢?

  “我们分两个部分做。”他说。公司这部分,主要是当客户的“枪手”,为客户创造价值,王海热线这部分,则是非营利的公益行为,现在正艰难地为注册成NGO寻找“婆家”。

  事实上,自大海公司1997年正式办公起,非营利部分就一直在做。“但和营利部分混在一起,容易被质疑。”王海说。

  质疑不是没有。2005年年初,王海代理消费者起诉“南极人”,指其

保暖内衣保暖率与标明不符,涉嫌欺诈,而“南极人”老总则公开指责王海为“商业黑势力代表”,并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王海,随之王海又以同样的诉由反诉。

  就在公众以为双方已剑拔弩张之际,王海与“南极人”却在一夜之间双双撤诉,理由是检测仪器差异,“误会了”。

  媒体当时就提出质疑:打假者与打假对象之间到底达成了怎样的妥协,进行了何种交易?更有人断言,从打假到假打,王海完成了从英雄到小丑角色的转换。

  王海则对记者说,这种质疑有些求全责备。“撤诉并不影响我们希望达成的效果,毕竟暴露产品缺陷的目标已经实现。”

  不过他也承认,自己有时作为客户的代理人,有时作为消费者的代理人,的确容易让公众乃至媒体混淆。而当非营利项目要“打”的对象,恰巧是公司客户时,利益冲突就来了。

  他回忆道,前些年曾与媒体合作揭露某著名保健品的虚假宣传,而该公司正好是王海的客户。王海的选择是,悄悄为媒体提供材料,成了“深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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