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从来就不是一个雷锋型的打假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0:28 南方人物周刊

  “自由不是免费的”

  “王海从来就不是一个雷锋型的打假者,该谈钱就谈钱,从来不拿公益做遮羞布。”已经和王海成为朋友的张倩说。

  王海本人则对公益诉讼在中国“只能收获一些名声”感到遗憾。“公益诉讼应该成为一种营利工具,这样才能鼓励更多人参与。”

  他对记者说,美国有一种专门代理小股东起诉上市公司的“讨厌律师”,专门挖企业的漏洞,再发起集团诉讼。每个人获赔很少,但加在一起就很可观。

  但法院却往往不接受集团诉讼。1997年,他向

水货手机“宣战”,代理了400多个消费者,只能一个个开庭,“当时我和我们的律师,简直就是在法院上班”。

  到2006年,这样的尴尬仍在重复:王海告SP欺诈,结果由于标的过小,法院干脆就没给他立案。

  他说自己最希望做组织维权。一个是公司,一个是推动成立更多的消费者维权组织。“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组织化上的力量不能弄得过分悬殊,不然怎么能和谐?”

  与“我们就是给人当枪使的”一样,“小的权利不主张,大的权利也会失去”,也是他反复提到的一句话。

  他看到

高速公路上那些被堵的司机,很多人一脸漠然,“他们没有尽到公民的社会责任。”他一边点评,一边解释,他说的“社会责任”,含义与官方的不同。

  “官方说的社会责任,可能是叫你老老实实、听话,我说的则是如何积极地建设国家,让不好的地方变好。”

  “中国人,让啊,突然进入公民社会,突然获得了权利,很多人不习惯……”

  维护经济权利必然要求政治权利

  说到“自己的问题”,王海还有话说。

  “讲社会责任,最关键的还是与责任相对应的权利要得到保护,”他略微停顿,“比如总批评中国人爱闯红灯,但为什么没有人说公民在红灯前的公平权没有得到保障?有些车它闯红灯就没事……不是说交通规则不可以有特权,但你一定要说明这种特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2003年初,王海去到深圳,作为嘉宾与当地40多个小区业主在华联大厦开会,讨论成立业主委员会联合会,结果,回去后两三天,所有与会业主都被警察或者“维稳办”找去谈话。成立联合会的计划随后亦不了了之。

  “整个大环境不好,”从2000年就开始在

房地产领域维权的深圳业主江山说,“政府对业主维权,即使不支持,也别打压啊。”

  “不过维权就是要付出代价,现在想着天下掉馅饼、想搭便车的人太多了。”他把王海以及自己的这种维权努力称为“毫米推进”。

  王海则总结:政府的“家长心态”太重,什么都要管,不把公民当成年人看,“把所有人都当小孩”。

  同样是2003年,王海高调参选区人大代表,不成想名字还没登上选票,“就被‘酝酿’掉了”。2006年,王海则因“时间仓促”没有参选。“等下一拨吧!”他说。

  语气并不肯定,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侃侃而谈“假如我是人大代表”——

  “现在的公民智慧都在浪费”,所以“首先想提建立纳谏机制的问题”,“任何人给政府提的建议和意见,只要有事实根据的,都应该得到回应,采纳与否应得到说明”;

  “好多老大难问题,一些简单的小办法就可以解决”,所以,“还想提依法行政的问题。政府现在光收文不给回执,一旦它不作为,你就没法告它,这样外部监督就失灵了……比如我在打假中遇到的地方保护,无非是我举报你不查,假如规定回执制度,你不查?我回头就来告你!……依此类推,很多事是很好解决的。”

  12年前,张倩采访王海,王海说要成立商务调查公司,她当时就想:“这东西还遥不可及呢!”尽管如此,她还是把王海的“最终目标”写了下来。

  12年后,张倩颇有感慨地说:王海的观念从来都是超越国人的。而王海自己,这杆枪舞得理直气壮,并且越舞越远:他还准备邀请美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专家到中国来,给记者们讲课,培训记者“如何安全地调查取证,增加工作严谨性,避免被诉的风险……”

  “给我们培训?”记者问。

  “对啊,记者也是消费维权的参与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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