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2:20 北京政协网

  立案日期:2007.01.29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 0857 号

  案 由:关于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理的建议

  内 容:

  问题及分析: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隐患:从食品生产的源头来看,原材料污染较为严重。如滥用甚至违禁使用高毒农药,导致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在畜禽饲养过程中滥用饲料添加剂,非法使用“瘦肉精”及生长激素,在防治畜禽疫病中滥用畜禽兽药,致使肉、奶、禽、蛋制品质量堪忧;在水产养殖中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造成虾、蟹、鱼等水产品质量下降。从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来看,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或超量使用增白剂、保鲜剂、食用色素等,还有的掺杂使假,生产假酒、劣质奶粉、注水肉等。食品安全上的问题,大多是经过市场销售环节,经由消费者食用以后发现的。但追根溯源,主要产生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和药品都事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对于后者,食品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更大,范围更广,发生问题的概率也更高。但在二者的管理上,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显然要低得多。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药品是特殊商品,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在食品安全管理上,虽然近年来,有关部门针对发生的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对部分产品实行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准。但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低,所有制的多样性和社会生产力的多层次性长期存在,地区发展水平和企业发展水平千差万别,对食品企业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远没有药品生产企业严格和规范,特别是从事食品原料生产的企业和个人多来自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行业从种植、养殖到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普遍存在小、散、乱、差的问题,食品原料的质量难以保证。以奶制品生产为例,出现问题如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等,都是一些小的卫生安全条件不具备甚至食品原料来源无保证的企业所为。建议:提高食品生产企业准入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审准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

今后,从硬件上,明确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必须要有相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必备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必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人员、设备;从软件上,必须具有保证

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规范经营。有关部门还要对食品生产企业所用食品原辅材料的来源、配方、品质、安全卫生状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凡食品的原辅材料安全性不能达标的,不予核发食品企业营业执照,从源头抓起,对食品安全提供必要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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