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志钧:我不是卖国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08:54 南都周刊
简志钧:我不是卖国贼(图)
当年的神学院教师当了间谍,经历狱中14载,重新回到社会,只希望一生不留臭名声。

  女儿当他是卖国贼,这让简志钧很痛苦。向台湾当局索赔,对他来说,意义不仅在于经济补偿,更重要的是:“希望人们对我们的看法正确一点,人不能一生留个臭名。”

  简志钧82岁生日在2006年12月26日,女儿这天没有来给他庆祝,她还在生气,气老爸娶了个42岁的沈阳后妈,后妈带来的小妹妹,比她自己的孩子都要小。

  对于这段晚年的婚姻,简的说法是,他需要照顾。这个当年的“台湾间谍”,在狱中度过了14年,他的身体越来越差。

  1982年7月1日,因潜入大陆发展情报人员,简志钧在广州被逮捕。那时,他的公开身份是香港九龙区一个神学院的语言教师,教人说英语和粤语,每周上三天课,月薪6500港元。其他时间,他的身份是台湾间谍,经常到毗邻香港的广州活动。

  那一次,他记得离开香港那天,天下着雨,鬼使神差地,他跑到弥敦道买金链,店员拣了一条细的,他立刻骂“狗眼看人低”,差点跟人打起来。他挑了条最粗的。太太收到很惊讶,又不生日又不庆祝的,怎么买这个?没想到,这个礼物成了他们的告别。现在回想起来,简志钧说,真不可思议,可能这就是预兆。

  直到1996年11月26日,简志钧在服刑14年后才得以释放,回到香港。但是,太太没再等他,嫁了旁人。那天,是女儿到口岸来接他的,92岁高龄的老母还健在,一家人在等他吃这口团圆饭,直等到晚上11点半,才终于动筷。团圆饭过后,他又是一个人了,直到他娶了现在这位来自沈阳的新太太。

  女儿脾气不好,心里一直有点疙瘩,当他是卖国贼,这让简志钧很痛苦。向台湾当局索赔,对他来说,意义不仅在于经济补偿,更重要的是:“也希望世界上的人对我们的看法正确一点,人不能一生留个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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