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9日17:39 新世纪周刊

  郑州的王女士三次参加经济适用房摇

  号销售登记,三次都没有入围。不甘心的王女士对其中的一个小区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是,1000多套经济适 用房中只有320套进行了摇号销售,剩余的700多套房子没有参与摇号销售,买主不明。

  这是今年4月发生的事。

  究竟谁在住经济适用房,从1998年推出经济适用房至今,这个问题被追问了将近10年。经济适用房也在这种尴 尬中推行了将近10年并可能继续推行下去。

  豪华低价的

经济适用房以及身份不明但肯定不属于低收入人群的买主在全国各地都存在。事实上,“中等偏下收入家 庭”真正住上经济适用房的少之又少。在北京,“中等偏下收入”的界定是“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有人计算了一下,按 这个标准,即使是经济适用房,这个人群中的多数仍然买不起。

  经济适用房的真实受益者变成了一些中高收入者。开发商是另一个受益者。经济适用房规定开发商的利润应控制在3 %以内,但是实际操作中,开发商往往超越此界线。

  经济适用房政策实行后,专家反对的声音就没有停止过。经济适用房之所以可以形成比一般商品房为低的价格,是因 为政府对开发商实施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免21项税费,以及其他可以降低开发建设成本的扶持政策。其 中土地出让金是一笔较大的费用。

  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相当于政府用免费的土地资源去补贴中高收入的购房者。这笔收入本来可以用于其他公共建设 或公共服务,比如可以用于廉租房,可以用于医疗、教育,还可以用于其他社会保障。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一直投入不足,一 个理由是地方财政不足。但很多时候政府又总是把钱花错地方。这项政策不仅不能起到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的作用, 还会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公。

  住房权是基本的人权,政府有义务保障公民的住房权,但人人有房住并不等于人人有房产,事实上人人有房产在任何 一个国家都无法实现。让所有中低收入者拥有房产的初衷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供应远远低于社会需求,许多城市采用摇号的办法,即使排除其中的猫腻,这种类似抽签的规则是 否就真的公平?因为供应量相对于购房者数量太少,除了少数幸运儿外,很多人可能永远都不会有购买的机会。

  很多专家提出应该以廉租房代替经济适用房——买不起房的人可以住进由政府提供的租金低廉的房子。但是廉租房政 策在各地几乎名存实亡。原因仍然是资金问题。一方面政府补贴不该补贴的人,另一方面,在真正需要的廉租房方面却出现巨 大的资金缺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政策失误。

  在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虽然持反对意见的专家不少,但普通百姓批评的声音 却不多。即使有不满的声音,往往也集中在政府监管不严方面。甚至持反对意见的专家还会遭到民间抨击。这种有趣的现象, 症结在于这项政策打着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权利的大旗。一面关于民生的大旗似乎总有超常的号召力。但是以民生名义出台 的政策是否真的能体恤民生,却相当值得警惕。

  经济适用房政策一路曲折走来,虽然出现诸多问题,但政府的态度目前仍是犹疑不定。据报道,国务院参事室最近组 成调研组奔赴全国各地,就

房地产问题展开调研。但愿此次调研能提出有益的改革建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