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机票“超售”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5日13:35 BTV《特别关注》

  6、

  全国首例机票“超售”案宣判(抢)

  记 者:谷泽斌1

  摄 像:蔡晶晶

  男播:【导语】经常坐飞机的人可能会碰到这样的事,当你拿着买好的机票办理登机手续时,却被告知已满员无法登机,这就是所谓的“超售”。肖先生因为机票“超售”自己无法登机,将南方航空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了法庭.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对这起全国首例因机票超售而引发的纠纷案件进行了宣判。

  【正文】去年7月21日,原告肖先生购买了南航北京分公司从北京飞往广州的机票,但在登机时却被告知飞机已满员无法登机,最后他不得不在2个小时后改乘其他飞机。原告以被告超售行为构成欺诈、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要求双倍赔偿机票款并赔礼道歉。在庭审中,被告辨称,超售是目前国际上航空公司的一种通行做法,他们并没有欺骗消费者。

  【同期】法官:超售应该明确告知,不能看作管理手段不予公示。

  【正文】被告表示,进入民航总局的网页,通过两级点击可以看到《航空旅游指南》,上面明示了机票可能存在超售。法院经审理认为,此种告知方式,欠缺普及性和明确性。

  【同期】法官:被告未尽告知义务,损害了知情权。

  【正文】法院认为:被告未明确告知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欺诈,但由于超售导致原告延误行程近3个小时,不能免除其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同期】法官:被告支付违约赔偿金1300元。

  【正文】宣判后,原被告代理人都表示回去后要商量,再决定是否上诉。

  【正文】据了解,超售虽然是国际上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国外一般都有明确立法,航空公司必须要将超售规定印在机票背面,并制定了非常完善的超售补偿机制。但国内,航空公司并没有事先告知乘客有超售的行为,也没有完善的补偿措施,导致不明真相而被拒绝登机的乘客蒙受了损失,特别是在节假日等机票紧张的时候,超售行为更容易引发纠纷。

  记者谷泽斌、蔡晶晶报道。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