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6日01: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加强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财政投入,明确规定对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强制扑杀的动物、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物品、征用的人力和物资,要给予补偿。 为了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草案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精神,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动物防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