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协调司副司长曾武宗发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21:47 中国新闻周刊

  张楚:

  刚才温秘书长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角度,做了比较全面的一些介绍,也谈了他个人感受,我非常赞同。比如讲刚才温秘书长讲去年我国颁布了信息网络传输权保护条例,这的确是我国做的比较特别重视的一个方面,惟一就这个作为单独的国务院条例制定出来的,说明我国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重视。下面我们再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协调司的曾武宗副司长发言。

  曾武宗:

  最近知识产权方面的话题非常的多或者说非常热,我想一方面可能有一些外来的压力,但是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自身的一个需要,也是国家保护创新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我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员感到特别高兴,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这么一个活动。

  我觉得互联网一个是设施,比如说一些硬件、计算机等等,这些设施它肯定都是肯定能够受到专利保护的,能够获得专利权。另外还涉及到一些软件,对于所用的软件,应该说可能主要会受到版权方面的保护,但是在所用到的有些软件技术方面,尤其是比如说

输入法,它可能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另外一个环节,互联网主要是用来进行传播一些信息的,所以说这个互联网上面所传播的这些信息本身,它是更需要受到保护的东西,这些信息可能是里面比如说它装载了很多文件,或者是有一些软件供下载的等等,这些东西应该说也是要受到版权保护的。

  当然,这个信息里面也有可能会涉及到,它里面的信息可能是人家的域名,如果是这个技术域名的话,他肯定有可能涉及到会侵犯人家的比如说技术域名等等,侵犯其他的域名,这是从传播信息的方面。

  我主要说与专利有关的,因为我本人从事了十几年的专利审查,所以我最了解的是专利方面的事情。刚才提到比如对于输入法,国家知识产权局曾经受理了相当多的这方面的专利申请。这个输入法如果纯粹是一个输入法,它怎么来保护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因为专利法第25条专门有一个规定,就是说如果是一个智力活动的规则是不受专利法保护的。但是,你如果把这个输入法做成了一个技术方案,我们专利法所保护的都是一些技术方案。怎么样去形成一个技术方案呢?就是说这个输入法肯定不是一个单纯的东西,你比如说如果把它与键盘或者其他的硬件结合起来,这样就肯定会形成整个技术方案,如果是输入法本身与比如说键盘等硬件的操作联系到一起,他应该是能够做一个专利法保护的主体。

  但是如果要受专利的保护,它跟版权有一点区别,它是要经过申请、审查、授权之后,这样才能获得专利权,然后才能受到专利保护。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有一个输入法,想要获得专利保护的话,首先要把它做成一个技术方案,做成一个技术方案然后还得申请专利。申请专利就必须要起草一份专利申请文件,通过一些手续来申请,然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之后对他进行审查。当然专利法里面对这个授予专利权有很多要求,比如说必须要具有新颖性,具有创造性,具有实用性,最主要是要有这三方面的要求。在满足了这个要求后,专利审查员审查完了之后认为符合专利法的要求,就会给你授予专利权,那么获得了这个专利权之后就能够得到这个专利的保护。

  在我们国家获得专利权之后,所受到的保护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就是说可以有一种行政执法来进行保护,我们各个省市,包括现在有一些地级市甚至于县级都已经成立了知识产权局,至少在省级或者直辖市的知识产权局里面会有一项职能,是进行专利的行政执法,如果哪个地方发生了专利侵权或者纠纷,可以要求地方的知识产权局来进行执法或者是进行调解,这是一种途径。

  另外一种途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比如说是一种司法的途径,国外一般都是用司法途径,我们国家可以说是比较有特色的,是两种途径,行政和司法两个同时存在。

  从总的方面来说,每个环节都有知识产权的问题,但是在不同的环节,它所享有的权利或者说所受保护的形式是不一样的。具体到输入法,不管它怎么与硬件结合,行使哪一项技术方案或者说没有这样,但是它肯定是一项智力的成果或者一项知识的成果,一项智力的成果就必须要有保护的途径,不管他是不是已经申请专利。

  当然,到底应该怎么样来进行这方面的保护,可以说目前还提不出什么具体方案。我相信大家会提供一些更好的想法或者是途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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