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罍导致的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16:06 三联生活周刊

  纷争

  丢失青铜罍让余临昌觉得“愧对岳父”。姜寄君有5个孩子,余临昌很清楚,他之所以把“铜罐子”送给自己,除了格外疼爱小女儿姜秋云之外,也是对他这个清华大学高材生女婿另眼相看。余临昌是湖南益阳人,1962年从益阳考入清华大学时不过17岁。他的家世说起来有些复杂,母亲出生于地主家庭,后来成为小学教师,父亲毕业于上海大夏大学(华东师大的前身),专修土木建筑。母亲的直系亲属中有人在解放前位居要职,并去了台湾。在后来的特殊年代,这家人属于当地典型的“阶级斗争对象”。因此余临昌也感叹自己运气不错,“唯独1962年考大学只看分数,不讲出身,早一年或者晚一年,我都没戏”。

  余临昌在清华学的是无线电,学制6年。毕业后和十余名同学一起被送到新疆接受再教育,在乌鲁木齐灯泡厂工作。地主家庭出身的姜秋云也从湖南投奔亲戚到了新疆,两个年轻人相爱并结婚。动荡的时代波折里,回到清华读研究生的余临昌有机会带着妻儿返回故乡已经是1981年。说起来余临昌不过和这尊青铜罍共处了一个晚上而已,青铜罍被再挖出来是他回家要返回北京的前一天晚上。因为考虑到当时的现实条件,他将这个礼物寄存在宁乡的一个表妹家中。第二年,他自费留学美国,在纽约市立大学攻读电机硕士,算起来也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最早的一批自费留学生。1984年,因为表妹也要到美国留学,不能替他保管那个“铜罐子”,余临昌才写信回家,请益阳的姐姐替他保管,青铜罍才从宁乡被带到了益阳泉交河镇。1986年,意气风发的余临昌落户天津,单位没有条件给他分房子,暂住在办公室,余临昌只能让姐姐继续帮忙收藏,直到意外失窃。

  一审结果1995年才出来,余临昌胜诉,资阳区法院判令益阳市博物馆将青铜罍返还给原告余临昌。法院认为,“涉案青铜罍为珍贵历史文物,被告提出的该文物系解放后出土无证据认定,原告提出该文物是传世文物的主张应予支持”。在余临昌看来,时任副院长的主审法官张新年是“顶住了很大的压力,才公正地做出这个判决的”。而博物馆的人说起来,却是“1995年益阳撤地建市,趁着各个单位都忙着改组,法院没有通知任何人,就悄悄地判了”。博物馆当然不服,上诉到中院。1998年二审结果出来,结论是“中止诉讼”,理由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另一份侦查尚未结束的证明。这份由赫山区治安大队出具的证明,就写在博物馆开到派出所的介绍信背面。

  这一中止就是近10年。余临昌要追索青铜罍归属权,只能转向行政诉讼。2005年,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公布,余临昌终于通过公安部信访办,从益阳地区公安局得到了书面的案件处理结果。结论是案件撤销,胡建云作案时不满18岁,而且也没有将文物据为己有,因此不做处理。老余拿着这个与7年前颇有戏剧性反差的结论,再次将博物馆告上法庭,立案了。2005年9月12日国家文物局却向湖南省文物局做出了一个《批复》,内容为:“你省益阳市博物馆于1989年3月征集到的商末周初青铜罍,系国家珍贵文物。经调查,该文物于1964年出土,在性质上属于出土文物范畴。根据法律规定,出土文物应归国家所有。”老余就又状告国家文物局的这个《批复》。诉讼被北京市二中院驳回,老余上诉至北京高院,又被驳回。老余屡次找国家文物局交涉,结果是文物局办公室2006年8月15日给了他一份关于《批复》的《复议》,坚持《批复》是正确的,余临昌如果不服,可以在15天之内上诉。老余如获至宝,一边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诉,一边回到中院再次就《批复》和《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16年的官司,余临昌差不多自学成了半个法律专家,奔波于天津和北京之间的行政诉讼,每件法律文书他都自己操刀。早上从天津坐火车出发,买一袋切片面包,从家里带上一壶水,在北京奔走一天,晚上再返回天津,即便如此,每次花费也在200元左右。他得意于自己对司法程序细节的注意,“既然让我做规定动作,那我不仅要做,而且要做得漂亮”。这16年里另一个没有放弃努力的人是刘普亮,他坚持担任余临昌的律师,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益阳是个小地方,也有法院的人半真半假地劝刘普亮不要再趟浑水,刘普亮比余临昌小两岁,是1981年益阳第一批律师。他并没有多余的担心,只是“这16年,替老余叹息”。老余当年的清华同学,当年新疆再教育的同伴,当年留学美国的同伴,其中许多人事业有成,或在商业,或在政治领域,而老余名不见经传。不过老余对记者说他并不惋惜这16年,因为谁也无法预知将来。1991年诉诸法律的时候,他也不会想到,此后16年青铜罍就是他生活的重心。

  16年里博物馆也换了三任馆长,现任馆长陈峻是当年的办公室主任,也是跟胡建云打过交道的人。16年间的馆藏文物迅速丰富,国家一级文物达到60余件,藏品的数量和价值在整个湖南省的地市博物系统中可以排到第三位。在博物馆的人看来,这个惹来争议的青铜罍现在并不是藏品中顶级的一件,而且“在2005年之前一直库存”,没有给博物馆的任何个人带来直接利益。相反,在漫长的诉讼中,为了调查取证,他们还付出了额外代价。

  余临昌和益阳博物馆之间的僵局还在持续,各自动用着力所能及的资源和力量,为青铜罍的归属权增加砝码。一切悬而未决。而16年前引发这场僵局的小偷胡建云,命运意外地转向了另一个极端。就在1991年的案子之后,胡建云的父亲写了个材料给博物馆,证实自己的儿子偷东西,语气激动,指责是博物馆的人纵容的,甚至将对儿子命运的疑虑和责任加在博物馆身上。现在胡建云成了当地一个惯偷,目前命运看不到任何转机。-

  《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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