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业加剧水资源匮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00:12 中国经济周刊

  挖了一山煤 流走一条河——

  煤炭业加剧水资源匮乏

  在山西省孝义市如来村,每天上午,附近水峪煤矿的送水车都会准时出现在村前的公路上,送水的汽车每天来回四趟,将20多吨水运到如来村的泵站,水在泵站加压后再送进村民的家中。

  如来村村民刘丰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村里原来有一口几米深的水井供全村人使用,正常年景里,这口水井完全可以满足全村人畜的正常吃水需要。但是随着周边煤矿多年来的大规模采煤,原来水井的水位在逐年下降,后来就完全枯竭了。现在水峪煤矿送的水根本不够用,我们不得不到附近的村里买水喝。”

  为了保障全村村民的生活用水,如来村曾请过打井队,但是水井钻了400多米深,水未见一滴,钻头却掉了进去。

  刘丰强说:“第二批打井队又开始在村里勘察选址,准备重新打井,但什么时间能够见水谁也不敢保证。”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山西并不鲜见,因采煤造成饮水困难的人群越来越多。

  仅山西省孝义一个县级市,受采煤影响的就有205个村,13.53万人口,目前还有62个村的3.83万人等待解决缺水问题,有47个村3.99万人因采煤造成水源污染饮用水质不达标,已经解决的村庄又有19处解困水源工程因采煤漏水报废。

  据了解,山西省22座城市中的14座、91个县城中的42个,还有8503个村庄、496万农村人口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采煤造成的缺水影响。

  几个月前,国家环保总局“山西建设新能源基地”调研组的专家、学者曾深入山西阳煤集团、山西西山煤电集团等老煤矿基地实地调查。由于煤炭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饮用水枯竭、地表沉陷后房屋倒塌等问题已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活。阳泉市郊区李家山村的30多户村民因此而整村搬迁,成为生态难民。国家环保总局调研组的专家心情非常沉痛。

  据有关专家介绍,煤和水共存于一个地质体,煤矿的开采排水打破了地下水原有的自然平衡,形成以矿井为中心的降落漏斗,改变了原有的补、排条件,使地下水向矿坑汇流,原有的含水层变为透水层,地下水位直线下降。

  “山西煤炭的大规模、高强度开采对水资源有着毁灭性的破坏。”山西省社科院能源所所长王宏英直言不讳:“现在山西每年煤炭的产量都超过了6亿吨,相当于我们在整个70年代的开采量,到‘

十一五’末山西省提出一个总量控制到7亿吨的目标,但现在从能源消费角度来看,我们已接近了7亿吨。”

  山西省环保局副局长李广信为《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算了笔帐:“根据测算,全省每开采1吨煤,要影响、破坏、漏失2.48立方米的水资源,按照现状开采量6亿吨计算,每年就有约15亿立方米的水资源浪费掉了,这个数字相当于山西省地下水资源量的1/5,这对于严重缺水的山西来说,犹如雪上加霜。”

  山西省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为了保障国家对能源的需要,今年4月1日正式开始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于身处困境的山西水资源来说,无异于阴霾中投下的一缕曙光。

  “征收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有50%将用于环境治理,如果按照每年征收140个亿来计算,则用于环保方面就有70个亿,用于采煤地区水资源恢复与水污染治理方面将占到很大比重。有了这笔钱,山西‘挖了一山煤、流了一河水、冒了一股烟、留了一堆灰’的现状将会有实质性改观。”

  黄河水“无利可图”地下水“成本低廉”——

  不合理的水价机制令“引黄工程”难圆初衷

  “由于太原市自备水井关闭不理想,太原市的水需求量一直难以提升上去。近年来,引黄工程南干线每年向太原输水1亿立方米,而太原市的实际用量仅为8000万立方米,剩余的2000万立方米全部在汾河水库里面存着。”山西省引黄管理局新闻中心主任鞠克光面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颇多无奈。

  据山西引黄管理局介绍,“引黄工程”的南干线主要是为了解决太原市的用水问题,设计年输水能力是6.4亿立方米,黄河水利委员会在第一阶段批准的取水指标是3.2亿立方米,实际上现在南干线从黄河提取的水量远低于这一数字。目前,太原市每天的用水量大约是60多万吨,这当中只有20万吨左右的黄河水,另外的40万吨仍然是地下水。

  一边是“有水无市”,一边却在超采地下水,为何会形成黄河水被阻太原城下的尴尬局面?

  “主要是利益的问题。”鞠克光主任一语点破:“黄河水价看起来偏高,其实我们是在赔钱供水。”

  鞠克光主任介绍,山西引黄管理局以每立方米2.28元的价格卖给山西黄河供水公司,黄河供水公司经呼延水厂处理后卖给太原市自来水公司,太原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城市管网以每立方米2.5元的价格卖给太原市的最终用户。自来水公司供黄河水无利可图,同样的水价,自来水公司直接抽取地下水的成本就低了很多,所以便出现了大量地下水掺和少量黄河水的供水格局。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早在80年代初,时任水利部长钱正英就呼吁说,如果山西不实施“引黄工程”,不给太原供水而只依赖地下水,太原有可能面临搬迁的危险。为从根本上解决山西水资源严重缺乏问题,1993年,山西万家寨“引黄入晋”工程正式开始实施。

  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这项大型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全部建成后,年设计“引黄”水量将达到12亿立方米。经过历时10年的艰苦努力,耗费100多亿巨资,工程在2003年10月终于建成通水。

  山西省引黄管理局新闻中心主任鞠克光主任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这一工程虽然从2003年10月投入运行之时起,就已具备向太原市引水3.2亿立方米的能力,但实际上每年提水不足1亿立方米,供给太原市的仅有8000万立方米。所以置换太原地下水超采,解决太原供水紧缺的‘引黄初衷’成了一句空话。”

  事实上,对于“引黄工程”被大量闲置,黄河水“有水无市”的现状,山西省委、省政府已给予了高度重视。

  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实施兴水战略动员大会”上表示:“要继续推进引黄工程建设,抓紧上马北干线,努力增加向太原的供水量,拓宽用水范围,摊薄黄河水的成本,让居民和企业用得上、用的起,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让黄河水更好地造福三晋人民。”

  鞠克光主任对于黄河水的前景表示乐观:“省委、省政府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待山西水资源的现状,在政府加大关闭地下水井的同时,我们计划扩大黄河水的供水范围,像晋中市等地。相信黄河水走出困境只是时间问题。”

  总书记总理作指示 山西全省总动员——

  “兴水战略”强力启动

  多年来,山西水资源短缺的现状不仅令山西省地方官员寝食难安,同样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

  2005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山西省视察时提出:“要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山西省视察时提出:“山西最大的制约在水,要认真研究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治本之策,把水利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地位。”

  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指示,切中了山西的要害。

  “2006年3月19日,温家宝总理离开山西后,省委书记、省长把我叫过去,说总理出了题,省委、省政府会有一个大的举动,要制定破解山西水资源短缺的治本之策,水利厅要做好前期的基础工作。”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仍清楚记得当时的情景。

  《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了解到,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指示,从2006年4月份开始,山西省水利厅偕同全省100多个县参与了这次山西水利史上规模最大的调研活动,参与人数共计15000人左右。

  在随后的2006年7月,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专门到长治市与晋城市对漳泽水库、张峰水库以及两地的人畜饮水问题进行考察,并听取了水利厅对流域分区规划的工作汇报。

  两个月之后,以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为组长的“山西水问题调研组”正式成立。2006年9至12月份,调研组从南到北足迹踏遍11个地市,30个县,57项工程,7个大型水库,中间开了15场座谈会,听取了水利专家、用水户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切实感受和体会到了山西水资源问题的尖锐性和严重性。

  “通过这次调研,山西水问题的严峻性与紧迫性被领导看在了眼里,从省委、省政府到社会各界都有了广泛的共识,治水思路也明朗起来。” 山西省水利厅厅长潘军峰介绍说。

  今年3月29日,山西省隆重召开了“兴水战略动员大会”,会上,于幼军省长宣读了长达30多页的“兴水战略”实施方案。

  自此,破解山西水资源短缺的治本之策终于出台。

  促进“关井压采”“引黄济晋” 实施“差别水价”“阶梯水价”——

  解决水困从“价格约束”入手

  除了兴水战略外,山西省还从水价的定价机制入手来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要让超采地下水的人意识到他们采的是子孙后代的血。”在4月29日召开的“山西省物价局推进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听证会上,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语出惊人。

  这场被李福龙局长称之为“可以载入史册”的听证会,当日共有70多名代表到会,其中包括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30名消费者代表。

  “这次‘水价改革’提得很好,水价不改,山西节水只是一句空话。”一位消费者代表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实事上,早在1982年,山西省就率先在全国开始征收水资源费,虽经历了水资源费从无到有,征收标准从低到高,征收手段从弱到强的动态发展过程,但在二十多年的渐进过程中仍落后于其它省份。

  据悉,1982年山西省政府制定的“水资源管理办法中”水资源费最初是按照0.08元/立方米的标准征收的,一直到2004年6月,水资源费才提高到现在的0.50元/立方米。“水价改革”之后山西将执行地下水1.00元/立方米的标准,超采区另外加收20%,即1.2元/立方米,采取分步到位的办法,拟用3至5年的时间将水资源费标准调整至合理水平。

  由于山西省现行水资源征收范围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2006年4月15日实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条例》,加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征收率偏低,部分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水资源费的收取,种种不利因素导致山西多数农业、工业与居民用户对水资源,缺乏忧患意识。

  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用水的调节作用,通过提高水资源费标准,扩大水资源征收范围,对限制过度使用地下水,保护水资源,促进‘关井压采’,特别是对提高‘引黄工程’的供水量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他还介绍说,城市公共供水、水利工程供水及城市市政等公共设施用水也将全部开征水资源费。特别是要逐步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源水费要实行高于当地城市公共供水价格,以此遏制地下水超采。

  听证会后,山西省物价局局长李福龙表示:“这次的实施意见具有极强的操作性,一方面体现了向三农,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另一方面专门针对高档洗浴、洗车等特殊行业下‘猛药’,如太原市将在现行水价每立方米14元的基础上上调到50元以上。”

  李福龙局长希望藉此水价改革的良机,加快公民节水行为由“价格约束型”的被动节水向“珍惜资源型”的主动节水方向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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