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法终结特区优惠政策 深圳改革路在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0:18 南风窗

  3月16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这项法律在终于实现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并轨的同时,也终结了被认为是经济特区的“最后一项优惠政策”。新税法颁布前后的猜测与争论,连同所有的叹息、追忆与感怀,都聚焦在特区作用最典型和集中的深圳。

  “1995年,深圳已经把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统一到15%,所以两税合并对其它一些地区的内资企业来说意味着所得税将由原来的33%降到25%,从而实现减税。但对于深圳特区内的企业,所得税反将由原来的15%提高到25%。”综合开发研究院深圳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曲建博士告诉记者。

  “深圳有关方面的表态是‘这是产业升级的动力’,不当回事,但实际上情况很严重。虽然今天的外商在华投资已到了主要不是靠税收优惠政策定去留的地步,虽然深圳目前在全国独树一帜的高新技术产业恰好符合新税制的产业倾斜方向,并税对它们没有多少影响,但毕竟深圳的传统产业占了很大比重,对它们来说,增税10% 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深圳某资深媒体人这样认为。

  除了这些非常具体的影响,两税合并对深圳的最大震撼是在心理上,它被看做是深圳“被抛弃”趋势的延续:自19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对外开放重点的转移,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的开发和形形色色的开发区、保税区、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等的出现,深圳当初享受的那些特殊政策已经普遍化,特区渐渐不“特”,而现在,连税收优惠这块作为特区的最后遮羞布也被揭下,昔日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盛况已成为遥远的记忆。

  深圳市市委书记李鸿忠认为,特区今日之特,在于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胡锦涛和温家宝在深圳视察工作中也要求深圳在制度创新方面要有更大的作为,继续发挥“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但是,谈何容易?和成立之初的一无所有相比,近30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在深圳培植出强大的既得利益群体,进一步改革的难度可想而知。当多年以来形成的对特殊政策的路径依赖近乎积重难返,当改革和创新有可能变成只是挂在嘴边的一种政治正确时,深圳向何处去?

  改革精神在消退?

  在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精神地图里,处处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壮丽景象:袁庚用“晚年政治生命孤注一掷”,换来了蛇口工业区开天辟地;梁湘顶着“变天论”,短短5年时间便让特区变了模样;李灏披肝沥胆,大胆突破计划经济体制。在那个拓荒的年代,他们摸着石头过河,他们“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举”。他们的试验,他们的成果,甚至他们的失误,一直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一个极重要的参照系数。

  无疑,那是一个意气风发、勇往直前的年代,而今天的深圳,从官到民,理想主义激情的日益消退似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悲剧开始叩问深圳:是继续创业,还是开始享乐,是让“富贵病”、“官员病”吞掉开拓创新的才思,还是继续一往无前地探索?

  在深圳的话语里,对进一步改革的坚持和强调是毋庸置疑的,并曾轰轰烈烈进行过“富而思源”和“富而思进”的全民教育。但现实,似乎指向着另一个答案。

  “有人说深圳现在GDP这么高,财政这么宽裕,应该强调发展,强调如何有效地花钱,而不是反复强调继续改革。这种说法是一种典型的小农意识的反映,我是坚决反对的。”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苏东斌告诉记者。

  苏老师的想法折射出很多人对深圳的普遍担心,这种担心并不仅仅是一种臆测,而是其来有自的:自1990年代以来,深圳的多项改革措施均因为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或流产或不了了之,既得利益者罔顾民意和政府权威的程度让人瞠目。

  深圳是全国

出租车起步价最高的城市,2004年9月深圳就开过出租车降价听证会,但后来此次听证会上达成的降价措施没有落实。而2007年4月30日刚刚结束的深圳市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却意外地成为一个涨价会。旧的听证会将出租车当作“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听证报告则将其改变为“公共交通的重要补充,而非公共交通”。根据新的属性定位,出租车既然作为非公用产品,政府就有理由不去补贴它的亏损,而将油品涨价捆绑在出租车运价上,那么消费者对高运价出租车“埋单”也就是顺理成章的。由此来看,深圳出租车涨价听证会实质上已不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发展成为政府如何拆解垄断利润及肃清行业黑幕的现实问题。

  2006年前三季度,深圳新

房价格平均高达9691元/平方米,同比去年前三季度高涨了31.9%;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的调查显示,当年6月~8月深圳连续3个月房价涨幅名列全国第一。与房价居高不下相辅相成的,是深圳一些小区不时出现的“黑衣人”砍杀维权业主的事件,以及同样居高不下的物管收费。

  当然,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当初那些基本上来自内地的建设者,在深圳还没有自己的利益,他们或深受“文革”之苦,或是希望摆脱旧体制的束缚,改革的热情自然很高。而改革的不断推进,让大部分人都得到了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是发自内心支持改革的。

  近30年之后,那批最早的建设者有的已经离开,能留下来的多数成了所谓的成功人士或政府中高级管理者,他们已人到中年,和当年的一无所有不同,他们已从现有体制和利益架构中得到了很多,心态自然转而保守起来。

  事实上,这种现象在全国其他地方同样存在着,既得利益者以自己的组织、资源优势,或是以其话语优势,或是利用一些弱势群体利益受损之后的过激情绪,扼杀甚至挟持改革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深圳的情况有所不同,深圳最初的吸引力是改革开放的氛围,以及比内地传统体制更宽松的机制和内地所无法提供的创新机会。靠改革创新起家、靠改革创新发展、靠改革创新而闻名中外的事实本身则证明,改革创新不仅仅是深圳的传统,而且还是深圳重要的政治资本。没有了这个资本,深圳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普通的城市。

  我国的经济改革现在已经行至这样一个阶段:目前所有能涉及的经济改革空间,已几乎全被触及。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已不是单个产业部门或职能部门的事情,而是涉及比较深层次的问题,必然会碰到现行体制或制度的天花板。

  因此,如何保持改革的动力,已不是深圳独有的困惑,而是具有普遍性。显而易见,这个是不可能靠号召、呼吁或道德批评来实现的,没有外部压力,压力没有大到足够程度,既得利益者是无论如何不愿意打破现有利益格局的。在此情况下,就必须要建立一种相关利益者反复博弈、使各方利益关系均衡的机制,如新闻监督、民众政治参与、民间组织的壮大等等。如果深圳能对这个根本问题的解决提供富有想象力的答案,那它的改革“排头兵”地位将不可动摇。深圳的领导层看来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先后表示:我们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从全国大局出发谋划改革创新,在一些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率先突破,为全国的改革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事实上,中央早已赋予了深圳特区自我发展的机制,那就是特区的授权立法——香港作为自由港的特殊性就是通过授权立法逐步建构起来的,可见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制度建设的利器——但迄今为止,包括深圳在内的五大经济特区都没有充分利用好授权立法,没有重点去构建那些异质性和特殊性制度,而是用它来制定一般性地方法规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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