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大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11:35 中国新闻周刊

  新农村冲动

  《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开宗明义地写道:“中心镇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重要节点,是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就近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平台”。

  在这场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财权和有着“第二财政”之名的土地收益权是其中的关键。

  “今年上半年给我们的土地指标是140亩”。西塘镇党委书记沈国强说。粥少僧多不够分,镇里面只好规定,投资者需保证每亩地投资额不少于200万元。他解释说,如果不这样,就拿不到2.8亿人民币(140亩乘以200万)这份土地收益,也就无法支撑工业发展。而西塘镇纽扣工业正处在从家庭作坊向正规工厂的转变,这也需要大量土地,大多数家庭拿不出这200万,自然也延缓了当地的经济增长。

  浙江省13号文件中说:各地应从省里切块下达的用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专项用于中心镇发展。

  除了用地指标增多,沈还准备通过文件中提到的“置换”方式,清理农民违规多占的宅基地。尽管工作尚未完全铺开,但沈国强粗粗计算,手里新增的土地已经足够缓解未来两三年内的“土地荒”。

  “置换”之后,无论是西塘镇还是钱清镇,都采取了集中地块修建公寓等安置农民的办法,西塘镇今年600亩公寓工程的一期200亩工程已经展开。置换之间产生的差价,将由镇政府贴补。

  相对于西塘镇清理多占宅基地的办法,钱清镇正在酝酿一个更为严厉而彻底的解决方案:全镇范围将不准自建房。

  钱清镇准备这样做的背景是:钱清农村建房指标已经很少,今年只有区区数十个,平均到22个行政村,每村顶多解决两三户。“调研了两个村子,我看村民对新办法还是认可的”。钱清镇党委书记、镇长谢兴长说。

  他同时承认,这项方案的难点在于法律层面的障碍,这也是该项规定迟迟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洪荣喜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曾经表示,出台文件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吸纳更多的农村人口前往城镇居住。文件在本意上支持地方试验,但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他也表示:文件只能“说说而已”,“因为有法律障碍”。

  浙江省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顾益康在接受本刊采访时明确表示:这种方案可以在处理城中村使用,但不适合在其他村落进行,“老百姓最后肯定不会同意”。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曾经对各地新农村建设简单化、急、偏、冒、同的现象进行了批评。“这种拿地的方式肯定有问题”。一位三农问题专家告诉本刊。

  “我们想搞些尝试,看看在实践中能不能行的通”,谢兴长说,“如果做得不好可以修正”。这位40岁的科级干部直言不讳地告诉本刊,他认为目前关于集体土地的法律规定有过时之嫌。他表示,国家规定的义务,钱清镇不折不扣地执行,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置换,丝毫没有涉及到农田。但对宅基地等集体用地,理应有所突破。

  至于镇政府获得土地收益权后,中心镇将发展成何种模样,地价将上涨到何种程度,“欢迎你两三年后再来看,这里肯定变了一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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