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会":高雄市长若二审当选无效 三个月内补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7:40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6月1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发言人邓天佑15说,高雄市长选举诉讼,虽然一审判高雄市长陈菊当选无效,但仍需等六个月内二审定谳结果。他说,一旦二审当选无效,“行政院”将解除高雄市长陈菊职务,并由选举机关,三个月以内办理市长补选。

  据报道,第四届高雄市长选举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官司,历经高雄地方法院近半年审理,15日下午宣判。法官认为,现任市长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裁定陈菊当选无效,全案还可上诉。选举无效诉讼驳回。

  邓天佑15日晚间接受访问表示,高雄市长选举诉讼目前只是一审判决,必须等到二审判决确定以后再处理,按照“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一、二审都必须在六个月内处理完毕。邓天佑说,一旦当选无效,按规定,主管机关“行政院”会解除高雄市长职务,“行政院”收到法院判决书后,会通知选举机关,选举机关将在三个月以内办理高雄市长补选。

  外传一旦当选无效也有可能由第二名递补,邓天佑说,如果当选无效是因为票数的问题,例如是计算错误,经过计算后确定是黄俊英的票数多过陈菊,选举会将重新审定。不过,法院判决并非这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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