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展开被拐农民工大解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7:47 山西新闻网

  

  ■省委、省政府昨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的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同时,省政府当日还印发《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

  

  ■凡是被企业主及其打手殴打伤害等虐待情况的农民工,在7-10天之内,必须无条件解救,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个被困农民工。如果10天后仍然发现有被拐骗农民工没被解救的,省委将按失职渎职处理有关市、县领导

  6月15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的批示精神,全面部署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同时,省政府当日还印发《关于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从现在起至7月15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非法劳动用工行动。

  我省一些黑砖窑非法用工的严重问题在媒体披露后,中央领导同志非常关注,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宝顺要求: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对此事要高度重视,要从保护农民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坚决打击违反劳动法的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的民工和童工。在全省全面开展“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民工”专项行动。省长于幼军要求:全省各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企业用工情况,严肃查处违法用工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拐骗民工、侵害民工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迅速解救被拐骗民工。

  >>所有农民工必须见到本人进行询问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是全省区域内非法用工的用人单位,重点是非法雇用童工及无证照生产砖、瓦类产品的用人单位。

  会议要求,要通过专项打击达到“五个坚决”的总体目标:通过对全省用工情况的查清,对被拐骗及强制劳动的农民工要坚决解救,是童工的一律坚决解救,黑窑主等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坚决追究责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非法生产的小企业要坚决关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地毯式”大排查,查清小砖窑、小煤窑、小铁矿等企业的底数和用工情况,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进行,对所有农民工必须见到本人,询问情况,做好记录,一个不漏地、不留死角地全部进行调查了解,要详细了解农民工劳动及生活情况:凡是违背本人意愿,被拐骗来的;凡是不满16周岁的童工;凡是被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的;凡是被强迫超时超强度劳动的;凡是被企业主及其打手殴打伤害等虐待情况的农民工,在7-10天之内,必须无条件解救,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个被困农民工。

  >>向农民工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

  对被解救的农民工,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妥善安置,受伤的要妥善治疗,拖欠工资的要责令企业主立即足额支付,必要时要冻结其资产,待其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后方可解冻。同时,要迅速与被拐农民工的家属、亲人及原籍政府联系,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确保他们安全返乡。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对全省所有砖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一律关停;对保留的,要重新审查,进行资质登记,严格规范,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用工、强迫劳动等问题的发生。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渎职责任,对那些为黑砖窑、黑煤窑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对辖区内强迫劳动、非法用工,尤其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情况不闻不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护短。

  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到实处。如果10天后仍然发现有被拐骗农民工没被解救的,省委将按失职渎职处理有关市、县领导。

  >>对黑窑主、黑打手要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

  严厉打击黑窑主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过度劳动的黑窑主、黑打手等严重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立案,快速侦办,依法严厉打击。凡符合犯罪集团特征的,一律按犯罪集团处理,决不放纵主犯和首要分子。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密切配合,用足用好有关法律,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犯罪,努力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判,以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八个标准规范所有企业用工

  通过专项行动,所有企业在生产和用工方面要达到八个标准,分别为:企业必须持有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由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核发《暂住证》;企业用工必须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备案登记,全部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不得打骂体罚,强迫劳动,超时加班,限制人身自由;严格执行《山西省流动就业人员食宿条件基本标准》,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必须免费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企业不得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工资支付要公开、透明,坚持按月足额发放给劳动者本人。

  本报记者 赵清源 杨晶

  我省已解救被拐骗农民工331人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赵清源 杨晶)从今年5月以来,在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骗农民工的专项行动中,山西警方已成功解救331人,其中未成年人9名,智障人2名,依法查处案件20起,刑事拘留24人,行政拘留16人,其他治安处罚6人。

  我省已经成立“打击非法用工,解救被拐骗农民工专项行动领导组”,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杜玉林任组长,全省各地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各地要妥善安排被解救人员。6月14日晚至15日下午,运城、晋城、临汾3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125余人次,出动警车1272辆次,突击检查砖厂、小煤矿、小铁矿1768处,登记外来务工人员23324人。解救被拐骗农民工80名,依法立案侦查7起。

  今天下午,三路工作组分赴黑砖窑较多的运城、临汾、晋城三市进行督察指导。我国首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7月1日正式实施

  万册“权益手册”发给农民工

  本报6月15日讯 (记者梁成虎 见习记者 王普荣)7月1日,《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今天,山西省总工会就《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总工会印制了1万册《条例》,从现在起,由各级工会向农民工分发。

  在我省依法登记的企业单位内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农民工总数为110余万人,流动就业、零散就业和非正规就业也超过百万人。目前,我省各地工会组织展开了大规模宣传。一些地方工会,将《条例》送进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和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

  (编辑:张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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