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选举翻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09: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综合台湾媒体报道:经过近半年的审理,高雄市长选举诉讼15日下午由高雄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现任民进党籍市长陈菊因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被判“当选无效”。

  法官:陈菊的伎俩足以影响选举

  据悉,去年12月9日,高雄市长选举投票的前一天,民进党参选人陈菊指控国民党参选人黄俊英发放“走路工”贿选,并在电视媒体、地下电台等大肆传播。第二天,高雄市长选举结果公布,陈菊险胜黄俊英1114票。黄俊英认为,“走路工”事件是陈菊阵营自导自演,并严重影响选票,同时有选民检举投票有幽灵票、遗失票等情况,因此不承认败选,决定提出“当选无效”和“选举无效”诉讼。

  当晚,黄俊英即向高雄地院申请保全证据,要求查封全市839个投开票所全部选票及选举人名册等。高雄地院隔天裁定准予黄俊英申请,并将查封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运至高雄市选委会封存。去年12月28日,黄俊英正式向高雄地院递状,提出高雄市长“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并要求全面验票。院方今年1月12日首度开庭审理。全案于5月11日辩论终结,6月15日下午,高雄地院宣判,陈菊当选无效!“选举无效”诉讼则被驳回。

  此案法官认为,高雄市长陈菊在投票前的选举伎俩,足以影响选举结果,裁定陈菊“当选无效”,但全案还可上诉。

  黄俊英:迟来的正义

  得知自己胜诉,黄俊英非常高兴。他表示,这是“迟来的正义”。

国民党对判决结果表示振奋,认为“司法”公正地还黄俊英一个公道。国民党“立院”党团呼吁陈菊,不要再上诉,接受判决,立即举行重选。

  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认为,陈菊可上诉,也可不上诉,但不管如何,陈菊的市长资格已不正当,至少应请假,让未来高雄市政府的施政作为,不影响道德的正当性。

  针对宣判结果,高雄市政府15日下午6时召开记者会说明。陈菊阵营代表表示,陈菊将会提出上诉。

  据了解,根据岛内有关规定,“当选无效”及“选举无效”诉讼为二审定谳,原告或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仍可上诉,而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案后,需于半年内作出判决,因此这起备受瞩目的选举官司最慢将于明年初判决确定。

  另据岛内媒体报道,高雄市“选举委员会”称,如二审仍维持原判,将先解除陈菊的职务,然后再进行市长补选。

  翻盘关键是什么?

  黄俊英阵营胜诉,究竟翻盘关键是什么?蓝营律师认为,除了证人检举外,验票后发现4907件违反“选罢法”的事证,才会赢得胜诉。蓝营律师认为,就在投票当天,证人检举;2名选务人员,在“立委”邱毅陪同下到地院做证,检方因此认为选务可能有暇疵,裁定封存选票。接着在3月展开验票,没想到验票后,黄俊英阵营发现更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中包括幽灵票、遗失票等违反“选罢法”的部分,就有4907件,远远超过2人票数的差距1114票。黄俊英阵营律师何旭苓说:“我们觉得这个部分胜算很大,不然我们也不会急着要去查扣相关证据。”据新华社、《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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