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治理新案堆旧案政法委书记当第1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3: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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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去年2月起,经过两个月的多次督查、反复摸排,一个庞大的数字显现:截至2005年12月31日,河南全省法院共排查出执行积案173497件,标的额近400亿元。

  随后,河南省委政法委组织、指导河南法院系统掀起一场“执行风暴”,排查出的17万余件执行积案,当年执结155226件,执结率高达89.5%,为历史最高。

  “每年我们省有4万到5万件新案等待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说,截至今年5月底,2007年河南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已执结60%。

  治理“新案堆旧案”,河南规定政法委书记兼当第一责任人,法院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循环。

  法院的专项行动,为什么让政法委书记当第一责任人?

  “我心里打鼓,法院的专项行动,为什么让政法委书记当第一责任人?”郑州市中原区政法委书记李华云说。

  对市、县两级政法委书记来说,去年4月开始的“执行风暴”让他们压力空前。

  开始清理积案时,中原区称没有积案,初查只上报了1000多件,再查就变成4000多件。作为中原区的第一责任人,李华云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上台当众检讨。在河南,有过这样经历的政法委书记,还有不少。

  让政法委书记犯难的,就是执行工作面临的“六难”:特殊主体难碰、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部门难求、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查扣财产难动、抗拒执行难究。

  “许多案件连执行人都找不到了,这工作怎么干!”李华云一边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一边亲自督办,分案到人,手机一天24小时开着,随时听取法院汇报进展。

  在清理执行案件中,河南把各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院长确定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督促检查,法院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亲自参与执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些案件涉及政府机关、司法部门等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法院难以采取有效执行措施;一些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不配合、不协助,甚至帮助当事人藏匿、转移财产,法院难执行;个别地方领导和权力部门进行不当干预,阻挠法院执行;一些案件债务人根本没有偿还能力,导致法院无法执行……

  “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不可能彻底破解执行难,把政法委书记列为第一责任人,就是表示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和法院共同把这个重担扛起来。”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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