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院的买卖游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09:08 中国经济时报

  “政府大院”的买卖游戏

  早在2006年5月16日、18日,清河县政府就把司法局、城管局两个政府机关的办公楼拍卖了,当时“行政办公中心”规划还没有审批。

  事实上,政府办公场所被拍卖在清河由来已久:

  1988年开始“城区开发”,占耕地44.62亩建盖了新的党委、政府大院, 1990年迁入办公。政府把原办公房地产“卖”给中医院,后又卖给多个私人做门市;现在又拍卖现有的办公地址,已经开始评估作价,打算用卖它的钱用作行政办公中心的款项。

  不但政府办公大院被卖,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税务局、农业局、交警队、武装部、司法局、城管局等单位也先后被卖掉:

  公安局1992年占耕地33亩盖新楼,旧址卖给了内部人员做家属院;法院卖给个人使用,1992年重新征占了9.5亩耕地建办公楼房、宿舍,在使用不到13年后,又以360万元卖掉,申请河北省发改委拨款350万元,再次占耕地10余亩建豪华办公楼,用款1000余万元。

  检察院也卖给个人做宅基,1992年在运河大街上占了9.116亩耕地建起了办公、宿舍楼;后来又以190万元卖掉,申请河北省发改委拨款150万元,再次占用耕地10余亩、投资600余万元建起奢华的办公楼房;1986年原国税局占地11亩在武松中街南侧盖起了办公楼,2004年再次占地30余亩,建造了高档的办公楼房;交警队在1987年分别以南院、北院的形式占地14.285亩和7.55亩,建造了办公楼、家属院,2006年卖掉,重征耕地60亩盖了新楼;农业局被卖给个人做宅基,1986年在武松东街南侧占耕地23.15亩,盖了办公楼、家属院;武装部卖给了1995年“5·16”国际非法移民案的主犯薛增珍,在运河大街占耕地11.43亩盖新楼;司法局在1988年占地13.42亩,建起了办公楼、家属院,2006年5月16日被卖掉;城管局也于2006年5月18日同样被拍卖……

  卖了盖,盖了卖,连一些

公务员都有意见:“办公环境是改善了,但真有必要吗?现有的办公设施按说足够用了;税收整顿,使得作为龙头行业的羊绒税收急剧下降,再建新的豪华行政办公中心,我们的工资会不会保不住呀?”

  “劳民伤财!”老百姓意见更大:“办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每一任官员都来显摆自己牛气的!搞一次建筑就培养一批贪官,现在简直是没人管了,随便搞,来一任官员搞一批项目糟蹋一片耕地,‘政绩’是有了,但国家的钱财哪去了?耕地哪去了?农民的饭碗哪去了?”

  一些离休官员也发牢骚:过去没有这么好的办公设施,工作不也是照样完成了?只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心,什么样的环境不是主要因素。如果都像清河县这样不断建行政办公中心,那中南海的新华门是否也要东挪西移、改造扩建呢?

  “政府大院明明是1988年申请批地、1990年入住,怎么成了1984年建成了?我在任的时候刚刚建造的新楼,怎么就成了‘危房’?因为你们要糟蹋耕地,就可以往我们脸上抹黑吗?”原来的一位县领导很生气:对上面说是“置换”8000万元,不需要上级拨款,可实际上要花1.65亿,除了卖固定资产的7000多万元,剩下9000万元从哪里来?最终还不是老百姓倒霉,去年应该补发的工资到现在不补,到明年连工资都发不出来,我们退休人员怎么活?自古“官不修衙”,任职官员的衙门是要朝廷来修的,为的是防止腐败,而现在的官员都是热衷给自己盖豪华办公楼,国务院早就有文件严格控制办公机关的建设,他们底下还是这么干!

  藐视农民 “死”“活”争地

  2006年7月11日上午,在清河县信访局主持的会议上,县人大主任田耀芳对戈仙庄农民说:“你们村总共还有800亩地,这次行政中心、广场和文化娱乐中心配套设施占400亩,剩下的400亩村里可以搞点建设项目。下一步的生活?可以用现有的征地款来解决。”

  “钱能不能拿到手里还是问题呀,”农民问:“地没了,钱在发毛(贬值),以后咋办?”

  田耀芳主任答不上来。

  戈仙庄村民老马站在被占的耕地里:“这是好耕地呀,你看这棉花秆、棒子(玉米)秸,你就知道能出多少粮食了!俺得吃饭呀。比方说原来有10亩耕地,一亩地打500斤粮食,能养活几十户农民;现在就剩下3亩地了,你的亩产到了1000斤行吗?还能养活原来的那些户吗?没有了耕地,就是把那个袁隆平累死,也是白搭呀!……”

  但是抗议也没用。2006年11月2日,耕地和坟茔还是被强行用围墙圈了起来。

  因为戈仙庄的坟墓需要迁移,东关村跟着遭了殃:在清凉江北岸的一片还长着秸秆的170多亩耕地,被清河县财政局、民政局给征走了,要给县城周围那些被占耕地村庄当坟地。

  一级良田、水浇地被占去当坟墓,老百姓都不答应:“活人还没有饭吃哩,怎么叫死人把地占了?”

  村民带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看了地里的秸秆儿。一个老人说:“从俺村地里往西边走是后吴村的130亩耕地,也是被占的良田,和俺村里的地一堆儿占的,一共是300多亩哩,都给当成坟地。”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联系了东关村的村主任,他电话告诉记者:“的确是占了133亩地,也签了合同的,但那些地不在耕地面积里。”

  记者问他能否看一下合同,他表示合同没有在手里,要和有关领导商量一下再说。

  2007年4月4日,有人在清凉江北岸的耕地里挖坟坑,东关村的农民得知后,带着铁锨赶到,他们说:只要有人把坟迁到自己的地里,就给他们挖开,把尸骨撒到“清凉江”里。

  农民以承包地被侵占为由,将村委会、县政府告上了法庭。清河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审理了此案,于是有了本文开头一幕。清河县政府的一位参与诉讼的官员对中国经济时报表示:“结果要看法院怎么调解;至于墓地的事情,说不好是不能埋的……”

  “行政办公中心”遭遇变数?

  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各地区各部门修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

  “国家要查了!”清河县戈仙庄村的农民似乎看到了希望。他们听说县里要把行政中心和清河中学挪到坝营镇的焦管营村去;也有说县政府要把行政中心挪到顾庄村东边的“钢材市场”上,把原来招商的“钢材市场”挪出去,因为市场里的房子都没有什么证件,是临时建筑,可以少花赔偿款……

  清河县国土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按照省发改委的批文上是在戈仙庄村的地里,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有效期是一年,今后是否改变位置,现在还没有正式的明确答复。”

  为了严控办公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五部委早在2007年1月5日就曾经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批评一些地方不顾国情和财力,热衷于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占用土地。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追问“行政办公中心”的性质和预算,清河县政府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官员说:现在行政中心的图纸还没有出来,正在设计过程中,最终怎么样还没有定下来,得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

  但清河一个强势部门的工作人员私下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行政中心早就准备好了,取水井已经打好了,迁坟补偿也给了,土地补偿也到位了,不可能不建,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如果是这样,到底是哪里的农民要遭殃呢?中国经济时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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