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两种旧设施造成自来水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14:47 大河网-大河报

  污染原因 两种旧“瓶子”造成水污染

  究竟在输水过程中产生了怎样的污染呢?记者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旧瓶”一:输水管网

  优质的自来水只有通过高品质的供水管道才能“安全”地输送到用户家中。而郑州市的输水管网有75%左右存在材质差、年代久远、老化严重的问题。

  自来水总公司宣传处副处长李怀明告诉记者,1998年以前,郑州城市供水管网所使用的主要是铸铁管、普通钢筋混凝土管和镀锌管,年代久远、材质较差,容易影响供水水质。2000年以后,郑州市开始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凡是改造的用户,原有的旧管网一律作废,而改用耐腐蚀、不易生锈的球墨铸铁管和PE管。但由于资金的问题,户表改造进展十分缓慢。

  此外,庭院管网的建设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自行负责,为了节省资金,有些单位往往不愿采用优质材料。由于管道属于隐蔽性工程,自来水公司只能在管道建成后,进行充水检验,看出水水质是否符合标准。由于管材都是新的,此时水质的检测往往都是合格的,但随着管道的老化、腐蚀等,对自来水水质的影响会越来越明显。

  输水管网的改造受许多因素的制约,首先是资金问题,将全部管网改造,需要巨额资金,自来水公司无力承担,需要政府投入;其次,管网改造往往带来破路问题,因此只能借助道路改造的“机会”来进行,全面改造输水管网,需要大规模的破路,实际很难操作。需要政府统筹安排。

  目前郑州市仍有75%左右的管网是铸铁管、普通钢筋混凝土管和镀锌管等,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上世纪50年代铺设的,对自来水水质的影响可想而知。

  ★“旧瓶”二:二次供水设施

  城市中高层和小高层建筑日益增多,二次供水设施也随之增多。据统计,2000年以前,郑州市二次供水设施不足300套。到2006年已达782套。其建设和管理都出现了诸多问题。

  《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供水条例》)规定:“二次供水设施不得与城市供水管道直接连通,安装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报经城市供水单位审查同意。”但据自来水总公司用户报装工程处副主任陈朋介绍,在近两年新建的高层、小高层楼盘中,一半以上没有申请二次供水准用证,许多与供水管网直接连通,造成了对公共管网的污染,也影响到了附近居民的供水压力。

  二次供水设施由于长期暴露、密封不严、久不清洗等原因,很容易产生细菌、病毒、原生动物、藻类等杂物,从而影响水质。

  《供水条例》规定,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当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未按照规定执行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3000元罚款。而实际普查中,郑州市有三成以上的二次供水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清洗和消毒。陈朋告诉记者:“在物业管理收费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必须交二次供水保洁费,有些小区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互相推诿。更多的开发商和小区物业管理不愿意花这笔钱。此外,部分濒临破产或倒闭的企业,无人管理,有的长年没有清洗过。还有的是因为房改后,二次供水设施产权转为多业主共有,无人牵头造成无人管理。”“不是可以对这些单位进行处罚吗?”记者问。“在郑州,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是自来水公司,可我们公司是企业,没有执法权,所以从来没有处罚过。”陈朋说。

  《供水条例》规定,城市供水单位应为用户提供清洗消毒服务。而陈朋则告诉记者,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和清理,都已市场化,虽然自来水公司有专业清洗队伍,但选择权在用户。

  据陈朋介绍,目前自来水公司清洗二次供水设施执行的价格是由郑州市物价局在1992年核定的,蓄水池在5立方米以下的为每立方米150元,5立方米以上(含5立方米)的每增加1立方米,加收8元。清洗后,还必须将水质送检。由于市场管理不规范,有的用户往往选择收费更低的非专业队伍,清洗效果可想而知。

  相关部门要改变现状先修订法律

  采访中,记者发现,自来水公司多次提到《供水条例》不能落实的问题。就此记者采访了与之相关的部门。他们表示,要想改变供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应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

  郑州市市政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郑彤告诉记者,现行的《供水条例》是1994年批准的,1997年、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整。至今该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城市供水现状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强制力不够、执法主体不明确、管理职责不清晰等。这一问题已经有人大代表用提案的形式向市政管理局提出。在2006年,该局提出申请,请有关部门重新修订《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但由于当年需要制订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太多,未列入计划。该局将继续申请,争取在2008年将该条例列入当年的修订计划中。新的生活用水标准实施后,对城市供水管道、二次供水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将来修订条例时,不排除加入一些强制性条款,以保证供水管道、二次供水设施不对自来水水质造成影响。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北京、广州、西安、天津等地,关于二次供水都有专门法律法规,而郑州在这方面还是空白。因此,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新生活用水标准实施后,有关部门应该首先考虑的问题。

  郑州市卫生检测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应该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从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明确自来水用户、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自来水公司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并推行强制清洗、消毒及水质检测。

  相关链接

  二次供水的定义所谓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自来水公司或水厂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通常二次供水设施主要是为弥补市内供水管线压力不足,保证居住、生活在高楼层人群用水而设立的。

  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结果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直接结果是影响用户感官,使饮用者感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严重的甚至发病,或由于掉入二次供水设备的虫子、老鼠等携带的病菌入侵,使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可导致二次供水系统用户发生集体性腹泻,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扰乱居民生活秩序。

  如何管好城市的水龙头,让市民喝上干净的自来水,是政府的又一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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