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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的权力寻租之路:从幕后到台前受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02:16 京华时报
郑筱萸,作为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肩上挑着13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 但国人的用药安全,显然没有被他当作重于泰山的责任———近十年时间,郑筱萸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合计649万余元。他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致千余种违规药获批……作为共和国的原最高药监官,郑筱萸以权力作为“寻租”的本钱。 默许家人收受贿赂 5月29日上午,市一中院被告席上,郑筱萸神情落寞。他被判处死刑。 这一天,从郑筱萸出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算起,走过了9年;他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退休,不到3年。 “对郑筱萸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2007年1月24日,听取了监察部就郑案调查的情况汇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求。 随着调查深入,郑筱萸涉嫌受贿数百万元、药监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权力黑幕”被层层撕开。 在郑筱萸高达649万余元的受贿簿上,最多一笔来自浙江某集团公司:1997年至2006年,郑筱萸通过其妻刘耐雪、其子郑海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以顾问费、股份收益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292万余元。 9年间,从每月2000元的顾问费,到一笔免去近200万元住房首付款,随着郑筱萸的权力扩展,其与家人的受贿行情“水涨船高”。 早在1997年6月,该集团就开始“聘请”刘耐雪为顾问,月薪2000元。其间,适逢集团的中层干部投资成立针头车间,刘耐雪只凭一张“借款5.2万元”的借条,以儿子郑海榕的名义入了股,每月分红2800元。对此,郑筱萸心知肚明,称之为“干股”。 和母亲一样,郑海榕也很会利用父亲的权力“赚大钱”: 2002年,他收下了李某某赠送的一辆奥迪车;他在上海购房,又收下了李某某赠送的首付款17万元;2003年5月,李某某把下属公司5%的股份送给他,2004年底就有了25万元分红;2005年底,他要买上海该集团公司的房,李某某一下免去首付款199.25万元…… 郑筱萸的权力,成了他与家人共同获利的“摇钱树”。 对行贿企业“一路绿灯” 药商投之以桃,郑筱萸报之以李。 2002年2月,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郑筱萸房间来了个不速之客———李某某。他想替下属企业申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希望郑局长“帮帮忙”。 郑筱萸当即安排秘书带李某某去找时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的郝和平。就这样,李某某企业的注册材料获得批准,并且出奇地快。 1999年到2003年,该集团下属公司申报的24种药品的注册,靠着郑筱萸这棵“大树”,一路绿灯。 郑筱萸之子郑海榕有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2000年至2006年,广东某公司共计打入该卡70余万元。该企业还以为郑筱萸家“报销”装修费为名,送给郑海榕25万元。 1999年,该公司需进口化学药品原料“盐酸纳洛酮”,找郑筱萸帮忙后顺利进口;2000年,该公司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成为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通过郑筱萸向相关部门打招呼,最终获批…… 2000年夏,浙江一制药公司负责人求助郑筱萸,郑对该公司直接送来的申报项目报告作出批示。不到一周,药监司就“飞速”发文同意。为此,这家药厂的负责人将郑海榕约到香港,送给他一张100万元港币的现金支票。 后来当被检察官讯问:“如果郑海榕不是你儿子,他们会送他100万元港币吗?”郑筱萸说:“我想不会。因为他们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送钱的。” 从幕后到台前受贿 家人台前,郑筱萸居幕后,收钱办事、办事收钱。随着私欲的膨胀,特别是独揽了药品注册大权后,郑筱萸从幕后跳到了台前。 2001年至2005年逢年过节,海南某制药公司董事长范某都会到北京给郑筱萸“上供”,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元。郑筱萸前后笑纳了11万余元。该公司申报药品注册时,郑筱萸亲自给注册司和审评中心打电话催办。 某药商承认:“之所以聘请刘耐雪为顾问,给郑海榕款物,主要因为他们是郑筱萸的亲属。公司希望在业务上得到郑的关照和帮助。” 这一点,郑筱萸也十分清楚:“送钱的人都是药企的老板,都是发生在1998年我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以后……都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 药监局系列腐败案查处期间,郑筱萸先后4次转移在办公室收受的美元、欧元、港币、人民币总计达340余万元;转移的珠宝和贵重首饰、书画等经鉴定达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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