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纪委回应黑砖窑案受处分官员级别偏低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1: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6日电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黑砖窑事件处理情况。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解释了关于受处分官员级别偏低的问题。

  有记者问:这次“黑砖窑”事件危害特别大,影响也非常的不好。但从通报的情况来看,处分的责任人目前最高级别只涉及到县处级,为什么没有追究市级领导人员的责任呢?

  杨森林对此回答说,对违纪人员的处分,在查明事实的时候上严格的依照党纪政纪做出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地区的砖窑、农村地区的用工等方面的直接监管责任,是在县乡一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黑砖窑”事件之所以发生除直接刑事责任者的行为以外,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政府一些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利,失职渎职。所以说,根据调查这一次党政纪责任追究的对象主要是县处领导,以及县处级以下的公职人员。但是有关的市委市政府也有领导责任,所以山西官方一定责成临汾、运城市委向省委和省政府做出深刻检查。(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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