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洪洞县委副书记因黑砖窑案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1:07
中国网
7月16日10时30分,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太原迎泽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黑砖窑事件处理情况。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介绍,涉及市级有关职能部门6个,分别给予洪洞县委书记高洪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孙延林副书记职务和建议免去其县长职务,给予洪洞县副县长王政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杨森林介绍,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已经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有,芮城县、阳城镇、孙建村、宋建砖厂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田敬孝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敬藏行政降级处分。给予芮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郭瑞丽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万荣县黄埔乡严惩矿长张泽非法使用童工,万荣县黄埔乡瓦窑非法使用童工2人案,万荣县黄埔县洞眼村杨永德非法使用童工1人案,万荣县通化镇六铺村非法使用童工一人案。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材志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这个同志分管劳动监察大队,因为王仲德单位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万荣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队长何向国单位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以上五案涉及六名童工,共追究6名有关职能部门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