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吧系列强奸案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6日15:30 法律与生活

  文/夏山王立杰

  2007年4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薛登被判处死刑。正是这样一份判决,结束了 人们的恐慌。

  一把尖刀、几张封口胶……25岁的薛登幽灵般蛰伏在市中心网吧周围,专抢花季少女并施以强奸,2006年1月 至9月,他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系列强奸杀人案。

  看起来瘦小的薛登是贵州省镇宁县人。他并非无职无业流落街头的流浪汉,而且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在贵阳市小河区 黄河大酒店富士泉桑拿部上班。工作之余,酒足饭饱后,他喜欢去网吧上网。

  强奸案频发

  2006年1月的一个清晨,当人们还在睡梦中时,高中女生程月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出家门,走在行人稀少的 街道上。当她走到每日途经的花园路时,对面走来一名男子。他问程月:“现在几点了?”程月从书包中掏出手机看后回答: “7点20分。”男子并未就此走开,而是恶狠狠地说:“跟我走!”程月一听,下意识地尖叫了一声。

  此景正巧被不远处的一位老太太看见了,便问:“干什么呢?”那名男子对老太太吼道:“我们在谈恋爱,少管闲事 !”老太太一听这话,也没再说什么,程月也没再叫喊,她选择了隐忍。

  那名男子连哄带逼把程月逼到了公园南路的恒力大厦处,强行将她推进了大厦的电梯内,男子掏出一把尖刀,一只手 卡住程月的脖子,一只手把刀刃压在程月的左脸上,说:“你这会儿叫也没人听见,如果不听话,以后也就不用上学了。”

  男子先从程月身上搜出10元钱,然后让程月交出手机,又叫程月转过身去。程月不愿意,男子就拿刀抵住她的腰说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把你杀了,再把你妈杀了。”接着,程月被男子捆住手,并用胶布贴上了嘴巴和眼睛,按倒在地上, 施以强奸。其间,程月反抗,那名男子就用刀抵住程月的肚子说:“你再动,我就捅下去!”

  17岁的高中生程月,就这样惨遭蹂躏。

  程月并非唯一的受害者。犯罪嫌疑人以同样的手段,在都市最繁华的地带抢劫、强奸多名花季女孩。案发地点多集中 在网吧周围,歹徒胆大无比,犹如横行于无人之境。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也不管是闹市区还是小街小巷,只要见了漂亮女孩 ,只要他动了邪念,他就会掏出尖刀……

  时间:2006年4月26日中午。

  地点:贵阳市繁华地带喷水池附近的“凯盟网吧”。

  受害人:黄金枝,女,刚满20岁。广西某地人,父母都是农民。

  在深圳打工的黄金枝于2006年4月11日随同男友一道来到了贵阳。很快,男友在一家酒店找了份做电工的工作 ,可黄金枝一直没找到工作。

  4月26日,上午应聘两家未成的黄金枝,下午准备去贵阳合群路某“儿童城”面试。中午时分,她走进了“凯盟网 吧”,想上网查些招聘信息。

  1点刚过,黄金枝结完账从网吧走出来,刚走到门口,一只手从她背后突然伸过来,一下子勒住她的脖子,只听由身 后传来一句恶狠狠的话:“不许乱动,把钱交出来!”

  恰巧此时,从网吧里走出来两名十五六岁的男孩,可犯罪嫌疑人并未松手,而是对那两名男孩吼道:“不关你们的事 ,快走。”

  两名本应一转身就喊人解救或直接报警的男孩,却真的认为不关他们的事,果真悄无声息地跑了。一场悲剧就此发生 。

  黄金枝被犯罪嫌疑人用尖刀押着拖到过道尽头一间小房子内,被捆住手脚,搜走了手机和仅有的30多元钱。黄金枝 拼命反抗,犯罪嫌疑人解下她的皮带在其脖子上紧紧绕了两圈。在黄金枝剧烈反抗的过程中,他用双手卡住黄金枝的脖子,对 其实施了强奸。事后,他发现被他强奸的女子已经不省人事了。

  据事后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我那时赶忙打了96999的急救电话,谎称‘有人昏倒在凯盟网吧的地下室’。”

  当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几经周折找到黄金枝遇害的那间地下室时,只见地下室屋门半开,一女子脸对门坐在地上,被 靠于桌,脖子还被捆着,头发低垂于胸……经诊断,该女孩双眼充血,人已死亡。医生推断为机械性窒息死亡。据推断是在其 被人强奸时,因剧烈反抗,被脖子上的绳子勒紧致死。

  黄金枝就这样死在了打工求职的千里他乡。

  侦破案件

  发生在凯盟网吧内的“4·26”强奸案再次震惊了当地警方。云岩公安分局的民警翻开最近的几起案件,发现案情 竟惊人地相似,经过综合分析认定,案件为同一人所为。于是,警方把这几起案件实行并案侦查。

  1月,公园路一女高中生清晨上学途中,被一瘦男子抢劫并强奸。

  1月21日晚12点,在跨克网吧内,18岁的金婷娜被一瘦男子抢劫并强奸。

  2月,在公园路,20岁的陆虹雨上班途中,被一瘦男子抢劫并强奸。

  3月,在跨克网吧内,17岁的中学生胡明艳被一瘦男子抢劫230元钱和价值1000余元的金项链一条。

  4月26日,在凯盟网吧附近,20岁的黄金枝被抢劫、强奸致死。

  4月29日凌晨3点,距“4·26”案案发仅过了3天,在陕西路的真友谊酒吧门前,19岁的陈某被人以同样的 手段抢劫、强奸。

  5月,在e舞九天网吧内,19岁的女服务员代某在凌晨3点上班时,被人捆住双手,并抢走80元钱。

  两天后,在另一家网吧里,一名女子遭到同样的抢劫、强奸。

  犯罪嫌疑人有时白天作案,有时深夜出动;这次身着白色夹克衫,戴一顶黑色旅行帽,下一次又换了身打扮,但作案 的手法完全一样。

  就在警方全力找寻犯罪嫌疑人时,类似的案件还在不断地发生。屡屡得手,又一次次地逍遥法外,使得犯罪嫌疑人更 加肆无忌惮。

  在e舞九天网吧内,接连发生多起强奸案。7月的一天晚上10点,犯罪嫌疑人再次袭击这里,19岁的陈某在被抢 了170元后,也被强奸。

  9月9日凌晨4点,在e舞九天网吧附近,犯罪嫌疑人再次出动了。

  据事后犯罪嫌疑人供述:

  我下班后乘车到陕西路的e舞九天网吧上网。天刚亮时,我走出网吧,来到街上,当时人很少,我看见一个20岁左 右的女孩站在路边等车,我看那女孩长得特好,于是走上去和她搭话。

  我说:“小妹,几点钟了?”

  她回答:“不知道。”

  我见她竟然不理我,于是我就摸出尖刀,一下子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用刀抵住腰部,恶狠狠地说:“走,到e舞 网吧去帮我找个人。不要吵,否则杀死你。”

  当时女孩挣扎了一下,我就往她大腿上刺了一刀。她被我挟持到e舞九天的三楼转角处后,我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带子 捆住她的双手,胶布贴住她的嘴,然后将女孩强奸。我将女孩身上的手机和255元钱全部拿走了。

  正是这名受害者的及时报案以及提供的重要线索,9月15日,警方终于在贵阳市小河区一居民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 薛登抓获归案。

  薛登其人

  薛登为何会走上犯罪之路?从薛登母亲的嘴中,得到了答案。

  当薛登的案子移送到检察院后,薛登的母亲多次来检察院找过办案的公诉人,要求检察机关看在他儿子可怜的份上, 减轻对他儿子的处罚。

  原来,薛登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

离婚了,妹妹跟着母亲,薛登则跟着他父亲生活。

  薛登的父亲性格粗暴,稍不顺心就对薛登拳脚相向,薛登的童年在父亲的暴力下度过。薛登的额头上至今还留着父亲 当年武力“镇压”的疤痕。在暴力征服下的心田,结出的自然是暴力的恶苗。

  当检察官问薛登本人恨不恨他父亲那些拳头时,他居然回答说“不恨”。也许在薛登看来,这世界就是这样用暴力解 决一切,大鱼吃小鱼,天经地义,有什么可恨?薛登这辈子没享受过爱,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所以他对这世界,对周围的人不 知道爱,只知道用暴力征服一切,用暴力去取得自己所要的一切。

  据检察官了解,薛登成年后,处了几个女朋友,但都因种种原因被对方拒绝,这更增加了他对周围人的恨。

  正是薛登父母的离异,正是薛登父亲的暴力熏染,让他舞起了尖刀,如同恶魔般吞噬着本该健康的心灵。他所经历的 种种造就了他只要自己快乐,不管他人痛苦的扭曲灵魂。他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被他强奸的高中重点班的女孩,不仅举家搬迁,换房子、换电话,而且连大学都没有考上。

  2007年4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薛登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 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貌不惊人的薛登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既不会武功,也不是牛高马大的他却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上演了一系列强奸案,且 屡屡得逞。

  案子尘埃落定,不禁使人反思。

  众多的受害者中,如果她们能勇敢而机智地与之周旋,那么薛登早就可以被绳之以法了。

  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一名受害女孩,案发时,她向警方报了案,同时提交了被强奸的证据。可是,当犯罪嫌疑人薛 登被抓获,警方向她取证时,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她就改口了,说“只被抢了,没被强奸”。

  另据犯罪嫌疑人薛登交代,2006年5月,他从梦想时代网吧出来,下楼梯时遇见一位20岁左右的女子,穿一件 蓝色的运动服,长发马尾,在楼梯口,他用刀挟持她到网吧下面的一个无人的过道上,对那女孩实施了抢劫和强奸。但该案至 今都没有受害人向警方报案。

  如果受害者能多一些自我防范的能力,如果周遭的人能多一点见义勇为的精神,犯罪嫌疑人薛登也不会逍遥法外长达 9个月。

  (本文所有女孩皆为化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7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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