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牛肉面限价调查:物价局曾多次违规定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7 国际在线

  虽然物价部门义正辞严,媒体上沸沸扬扬,网络上议论纷纷,但身处事件中心的兰州市民以及牛肉面的经营者们却依然如故,经营与消费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

  自6月25日发出对牛肉面的“限价令”后,兰州市物价局就始终身处舆论的漩涡之中,虽然该局一再声称限价有理,一再声明“牛肉面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不能不管”,但至今未获得舆论认同。

  7月15日,记者在百度网上搜索了一下有关此次限价的新闻,发现20天内各类媒体登载的有关报道及评论已多达2200多篇,其中约80%以上对此次限价提出了或轻或重的质疑。

  记者在当地采访了有关人士后发现,目前仍有诸多鲜为人知的矛盾在困惑着当地的物价部门。

  是否真有人“哄抬价格”

  牛肉拉面,是兰州最具有地方特色的快餐食品,是当地一张在全国知名度最高的“特色名片”。对兰州人来说,牛肉面是早餐也是午餐。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每天有近80万人次消费,全市遍布街头的牛肉面馆有大约800家,几乎全部为个体经营。

  今年初,兰州市的牛肉面价格还是每碗平均2元,入夏以后,牛肉面的价格逐步上涨到2.5元至3元。为此,兰州市物价局发布限价令———普通牛肉面每碗2.5元。

  限价的理由之一是:有人哄抬物价。物价局称:“西固(兰州市一个区)牛肉面经营者串通涨价,违反了价格法规,对这种哄抬价格行为,如不及时进行打击,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将会给乱涨价行为以可乘之机。”

  但据记者了解,所谓有人“串通”后“哄抬价格”,有关部门并没有拿出真凭实据,至今也没有一家牛肉面馆因为涉嫌“哄抬价格”接受调查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市工商局曾是与兰州市物价局联合发出“限价令”的政府部门之一,但兰州市工商局的有关人士曾透露说:“虽然当时会签了文件,但我们对限价令并没有完全认同。”

  是正当执法,还是无故插手

  自“限价令”发出后,其合法性一直未得到公众认可。

  有关人士指出:首先,按照我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指导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但目录中没有牛肉面的名字,这意味着牛肉面的价格不在政府的指导价的范围内。其次,如果牛肉面要进入政府定价目录,则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显然,牛肉面能否进入政府定价目录,也应该由甘肃省政府的有关部门上报国务院。再次,如果被列入政府定价目录,在具体制定政府指导价时,还应当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但兰州牛肉面限价令制定过程中并没有经过上述程序。

  “显然,兰州市物价局没有发布牛肉面限价令的合法权限,属于无故插手。”有关人士说。

  就兰州市物价局发布牛肉面限价令一事,记者采访了当地政府的上一级物价管理部门———甘肃省物价局,但省物价局拒绝就此事表态。

  有关人士说:“限价令的合法程序应当是:在牛肉面列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的前提下,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授权兰州市人民政府对牛肉面制定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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