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牛肉面限价调查:物价局曾多次违规定价(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09:27 国际在线

  曾因乱批价受质疑

  其实,在兰州当地对市物价部门的质疑并非始于今日,不过以前并非是“越权限价”,而是因为“越权批价”。

  早在2004年,甘肃省物价局就已对兰州市物价部门的乱批费、乱批价进行过通报批评。当时,甘肃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在对“定价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兰州市物价局违规越权对180家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收费进行超标准“批准”。有人曾做过统计,因为兰州市物价局越权“高批”的0.2元,兰州市民每年为此就要多支付上千万元的物业费。

  2005年8月,兰州市政府召开民主评议大会时,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就对兰州市物价局的一些做法提出了批评:一是深入基层不够,缺乏一定的调查研究;二是少数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行政执法能力不高;三是对工作分工不够紧凑协调;四是廉洁从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06年,兰州市私家车辆都必须“挂靠单位”的事件被媒体披露。此前,许多车主都要给交管部门开办的驾驶员服务中心交纳“挂靠费”,一辆车每年四五百元,一个驾驶员驾照也要100元。事后发现,这种原本不合理不合法的“挂靠”制度,在收取各种费用时也有兰州市物价部门的批准文件撑腰。

  据从有关方面了解,几年来兰州市物价局受到质疑和投诉的违规批价行为重点集中在行政部门和垄断行业内。比如,“违约原因造成停复电服务费”属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而其它“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在现行的国家定价目录和甘肃省定价目录中均无相关条目,但兰州市物价局几年来始终在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批准供电部门“违规收费”。限价只是表象,要害在于分级

  兰州市物价局强调:“这次价格干预并非单纯限价,而是重在规范价格行为,分等定级,优质优价,推进牛肉面的产业化进程。”据悉,此前甘肃省技术监督部门曾对牛肉面制定了特级、一、二、三级不同标准。但是,长期以来这一问题都没有得到推广普及。

  一些牛肉面经营者认为,牛肉面就是一种民俗快餐,其价格、口味甚至分量,一直以来都受到乡规民约的限制,属于约定俗成,政府部门管不了,也管不好。

  有人说:“兰州的每条街巷都有好几家牛肉面馆,价高量少口味差肯定没人吃,市民的选择决定着牛肉面的行情,政府的说法并不能代表市民的意见。”

  也有人认为:“对牛肉面采取政府分级定价没有任何意义,我们这条街上有三个面馆,你给我定了个特级,让我卖8块或卖5块,顾客不买这个账,政府的分级定价还不是一纸空文?我们开门做生意,是顾客选择我们,不是我们选择顾客。”

  当地有关人士指出:“限价只是表象,要害在于分级,为今后的行政收费铺路。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给牛肉面馆评定等级,颁发证书,然后再年检,可以设计多道收费环节。”

  市场淡看“政府限价”

  从6月25日兰州市物价局发出“限价令”后,兰州市各家牛肉面的经营情况并没有受到严重影响。期间有外地媒体报道的“因为涨价,许多市民已经吃不起”的说法,并不符合实际。记者在当地了解到,由于入夏以来气温升高,当地牛肉面的销量确有减少,但是各家牛肉面馆多在中午兼营凉面,生意与往年相比并无明显变化。

  记者的感觉是:虽然物价部门义正辞严,媒体上沸沸扬扬,网络上议论纷纷,但身处事件中心的兰州市民以及牛肉面的经营者们却依然如故,经营与消费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

  有关人士指出,“限价风波”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一种利益博弈。不能单纯评价物价部门对牛肉面限价的对与错,而要联系物价部门与整个市场物价水平进行衡量。如果说,牛肉面价格涉及民生,那么,交通水电煤气等等价格是不是与民生关系更大?从去年至今,兰州市的水电煤气和公交票价都在涨价,特别是房价涨幅达20%,更是远远超过了百姓的承受能力,个别部门的行政性收费项目也不断在增加。对此,物价部门为什么不发限价令、限制令?牛肉面都是个体经营,价格完全可以由市场调节,物价部门不顾阻力强行干预,令人费解。

  这位人士认为:舆论反对物价部门的“限价令”,实质上则是不满物价部门扩张行政权力。 (工人日报 记者康劲)

[上一页] [1] [2]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