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艾滋病告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09:36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刘炎迅

  对居无定所的吸毒类感染人群如何告知是个难题,法规上也是个空白

  陈小峰只是众多艾滋病人中的一员。

  据资料显示,从1992年湖南省首次检出艾滋病感染者以来,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报告艾滋病感染者26 12例,其中病人488例,死亡278例。经中国疾控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专家测算,该省目前实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有 2.7万人。

  国家也开始重视这个数量日益庞大的特殊人群。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第42条规定 使得艾滋病告知制度在国家防艾的制度层面得以确立,但内容极简单:“对确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医疗卫生 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将其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本人;本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告知其监护人。”

  2006年11月30日通过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中,第20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确诊的艾滋病 检测结果告知本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告知其父母或者监护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将感染艾滋病的事实及时 告知其配偶或者性伴侣;如不告知的,其住所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权告知其配偶。”第21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将被依法逮捕、拘留和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以及依法收容教育、隔离戒毒和强制性教育矫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 相关信息通报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有法律人士指出,这是目前国内规定较为细致的一份防艾条例。

  寻找艾滋病感染者成为艾滋病告知制度不可避免的一项工作。而疾控部门基本的寻找程序是,对于HIV检测为阳性 的病人,要负责通知本人,或者根据属地原则,通知病人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找到本人做流行病学调查。

  据介绍,国家规定对艾滋病人作流行病学调查,常住人口要达到95%,流动人口要达到75%。而岳阳的状况是, 2006年给艾滋病人做流行病学调查的不到50%,有一半人找不到,以致岳阳流调率在湖南省是较低的。一个很重要的原 因是,因吸毒感染艾滋病毒的人群居无定所。

  岳阳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科长陈连峰说:“目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病人是自愿检测,疾控中心要告知本人 抽血检测的目的,根据相关规定,疾控中心有义务将检测单送达本人;但没有责任一定要送达,因为大多数不是找不到人,就 是检测时对方填写的地址不对而没有下文。”

  因为无知或者无心而导致的泄密危险,依然无时不在。湖南省疾控中心性艾科有关负责人认为,在寻人的过程中,泄 密的危险几乎与付出的努力成正比。而在标准的艾滋病告知程序中,所有隐私均应被严格保密。

  “对于感染者本人来说,在得知自己感染之后,最常见的反应就是对自己的病情保持沉默。”出于保护病人家属的考 虑,今年3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艾滋病管理条例》中,把告知的范围放宽到感染者的配偶或监护人。事实上,确定感染者近 期性伴侣并进行追踪,一直是艾滋病告知中最重要的环节。“艾滋病告知,它的重要价值在于流行病学的调查和对感染源的追 踪、控制,以免更多的艾滋病毒隐秘流行。”

  医疗机构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可能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来寻找艾滋病毒感染者,在接受《新世纪周刊》采访时,岳阳市 疾病控治中心的主任何华先就表示,“我们不是公安机关,也不可能像公安抓犯人一样,一天到晚,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追到。 再说,国家也没有规定要100%找到”。

  律师何焱认为,它暴露了艾滋法治层面上的一块短板:对于找不到人或者无法告知的情形,没有任何说明。

  而陈连峰则直言,刚颁布一年多的国家防艾条例在某些方面已然滞后。他认为,国家防艾条例其基点来源于河南卖血 导致的艾滋病爆发,主要针对的是卖血人群。而事实上,吸毒类感染人群的管理难度更大,因为他们居无定所,是边缘人群。 而现在查出来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大部分是通过吸毒感染的。

  艾滋病告知中暴露出的问题也反映了政府监测、防控体系的薄弱。陈连峰介绍说,在岳阳,公共卫生系统这一块,网 络虽然到了村一级,但防治艾滋病的基础很差,特别是乡村一级。岳阳市2003年才开始完善对艾滋病的监测、干预工作。 就是现在,对于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也几乎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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