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个月 近6成当事人自行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11:10 北京新闻

  记 者:邵晶

  摄 像:陈军

  女播:【导语】记者今天下午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以来,事故双方当事人主 动撤离现场的自行处理率已经接近6成。请看报道。

  【正文】(2分以内)

  据统计,〈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实施后,每起轻微事故的现场清除时间比以前节约了4分钟左右,最快撤离现场的时 间不到一分钟。

  【采访】事故处处长王刚

  因

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比上月下降了43%

  【正文】

  一个月来,在保险公司的定损点,经常可以看到带着填写好的协议书赶来理赔的车主。快速理赔程序的推行,使得多 车追尾事故的多方当事人只需跑一家保险公司就可定损。市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7月份各保险公司平均结案周期11。2天 ,比〈办法〉实施前缩短近35天,已赔偿金额1563。5万元。目前没有接到一起投诉。

  【采访】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产险处处长助理马骥

  只要双方定了责,我们一定会赔

  【正文】

  快速处理办法的实施,也衍生了马路上许多温情的瞬间。因为快处办法为当事司机营造了一个互商互量的空间,一个 月以来,道路上因为事故而产生的争吵明显减少。西二环上的这起事故发生后,双方马上移动了车辆。当得知对方的车是刚刚 失而复得的盗抢车时,这名司机当即表示不再索取赔偿,双方的手握在了一起。快速办法的实施,不仅是对法律条款的一种新 的诠释,更体现了和谐交通的理念。

  此外,交管部门今天也明确表示,在度过磨合期后,从8月1日起将对个别不挪车的司机给予200元的罚款。

  【采访】事故处处长王刚

  加大处罚力度,对事故当事方都要进行处罚。

  【正文】

  记者邵晶陈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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