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城市化不能只看硬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09:19 环球时报

  贾也

  《环球时报》8月6日刊登了张在元先生的文章《大城市让中国背上大包袱》,文章提出了大城市的种种弊端,笔者 在这里还想做一些补充。在审视城市化这个问题时,我们不应只把目光集中在如何构建更多的建筑物,以及这些设施设计得是 否方便上,更应多关注城市的软件,因为城市化这一社会变迁,更意味着配套制度的完善和社会意识形态的转变。

  从先发国家的经历看,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之一,就是从传统的乡村社会变迁到现代民族国家,社会生活在阶级和阶层 上被逐渐拉平,所有的公民逐渐享有相对均等的公民权利。城市代替乡村成为中国民众生活的主要空间,不仅是物质性的生活 方式的转型,更深刻的意味,乃是所有居民不分城市或乡村,都分享均等的公民权利。这种权利不但为国家根本大法所规定, 还要在现实实践中有效落实为具体操作。城市化的过程因此也是打破旧有的相对固定的身份区分的过程。将一个国家和社会分 成城市和乡村,对这两种不同生活空间的人群在物质福利和精神生活上区别对待,显然有背现代化的主旨,也不符合城市化的 内在要求。

  在中国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发展与普及公民权利的要求之间无疑还有较大差距。不少大城市对外来人口特别是进城 农民设置起了户口进入门槛,严格区别了“城里人”与“乡下人”甚至“大城市人”与“非大城市人”的不同身份和权利。在 农民进城务工后,城市也还没有为他们融合到城市生活提供便利,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状况完全无法与“城里人”相比拟 ;在社会意识形态上,“城里人”与“乡下人”的分野成为日常用语的一部分,有意无意表明了城市居民对农民阶层的身份歧 视。

  一个所有实际居住者都享有均等的公民权利的城市,才是一个富有人文气息、适宜人居住的城市。

城市建设不简单是 盖了多少房子,修了多少道路,和这些房子与道路方便不方便人的生活,更在于与社会变迁相关的制度和文化建设能不能及时 跟上,城市生活空间是否能够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普遍和谐。

  在当今中国,国家现有资源还无法支撑起普遍城市化的物质与精神需求。要做到

宜居城市,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像 张在元先生提出的,不要把城市做得太大,要防止和抑制国家资源在不同地区的分配失衡。城市越做越大,就很容易引发和加 剧社会不公平,使公民权利分布不均等。原因很简单,在具体落实上,只是少数大城市做大,这就使国家资源向少数大城市高 度集中,使少数大城市与其他绝大多数地方的发展差别被无限扩大,也使多数地方的民众无法均等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无 疑,这也就妨碍了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应该说,中国城市建设的这种现象,在一些先发国家中也曾存在过。以法国为例,巴黎等大城市的兴起,曾一度在法 国内部造成严重的发展差别,法国长期甚至为此动荡不休。正如法国社会学者H·孟德拉斯和布尔迪厄等人所描述的那样,直 至20世纪60年代,法国社会在城市与乡村间还明显分层,一边是缺乏教育,言谈举止笨拙,衣衫破旧灰暗,被乡土化了的 农民,另一边是受过教育,举止优雅,说话头头是道,总是轻松自如的城市人。对农民存在歧视,以及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远 远落后于城市,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几乎有着世界普遍性。

  中国人口众多,大城市多一些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大”也应当有“大”的章法。城市生活要和谐起来,就要使大 城市的分布与中国总体的人口分布状况相适应,尽量使大城市在中国各地相对均衡地分布。同时,也应尽量控制城市规模,多 建中小城市。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资源相对均衡地分配,中国各个地方的发展失衡现象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也使富有人文气 息的城市文化建设和乡村重建成为可能。法国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终结”小农后,对大城市的崇拜开始发生逆转,城镇的兴 起及经济资源重新向乡村回流,使城镇化的乡村和乡村化的城镇,重新成为富有经济和文化活力的生活场域。这种经验值得今 天的中国吸收借鉴。(作者是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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