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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链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16:32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刘炎迅 (发自广东茂名、东莞) 在这个利益链条上,中介公司、“掮客学校”、企业各取所需,暑期工成为脱落的一环 梁晓雯和她未成年的同学们,在被拉往东莞之前,就先“预支”了部分工钱(中介费)。学校充当了“打工掮客”,而隐身背后的劳动中介公司则与华南机电学校这样的“掮客学校”分得一杯羹。 《新世纪周刊》获得的一份东莞劳动局内部材料中显示,在今年,除了往东莞普笙集团有限公司输送了近百名学生暑期工,茂名市华南机电学校联合专门的职业中介公司,还组织了200多名中学生进入深圳宝安旺盈彩盒厂、深圳松岗迪丽嘉有限公司、深圳公明帝闻电子厂和惠州、丰兴等地的模具厂打暑期工。 资料显示,目前在茂名一地,这样的“掮客学校”不下百家,他们都在做着类似的掮客生意。 在前往距离茂名市区20多公里外的电白县和茂港区交界处的路上,挂出了不少横幅,内容多是说“组织学生打暑期工多是非法行为”,“希望学生不要上当”等。 中介公司 8月11日,粤西茂名,受台风帕布的影响,全城飘起绵绵细雨。 官渡二路的“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招生办公室门前,显得格外冷清。卷闸门半拉着,办公室里几个学生模样的人在闲聊。迎着门的那面墙上,挂着“定点培训单位”的牌子。这是该校与深圳等企业“校企合作”的证明。 《新世纪周刊》获得的该市茂南区劳动局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6月23日,梁政升接到深圳一家职业介绍所电话,对方称东莞普笙集团有限公司急需暑期工。 此后,梁政升四处张罗,很快从茂名本地,以及邻近的广西诸多县城招募来300多名学生。 这些学生很快被分批输出,梁晓雯他们的落脚点便是东莞普笙集团公司。 在这里,深圳的那家中介公司成为工厂与华南机电工程学校这样的“掮客学校 ”的中间纽带,它只负责将工厂的招工信息提供给“掮客学校”。梁晓雯和她的同学上车之前,每人交了80元的中介费,这是他们一个月打工工资的十分之一。以此推算,300名学生的中介费是24000元。深圳那家职介所的“提成”是每人50元。 至此,中介公司完成了它们的利益诉求,接下来的表演就交由“掮客学校”去完成了。 “掮客学校” 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派出两名“老师”,带队进工厂管理学生。“老师”的工资由厂方支付,每月800元,另由厂方提供食宿。 据《新世纪周刊》调查,“华南机电工程学校”是一间民办性质的职业培训机构,与其类似的学校茂名共有100多家,一般归劳动部门管理,“其中很大一部分(学校)都存在着组织外校学生去外地打暑期工的情况”。 因为梁晓雯的病亡,该校组织的300名初中学生前往东莞、深圳等地打暑期工进行超强劳动遭媒体曝光。当地茂南区劳动分局副局长苏世新表示,“华南机电工程学校”这一行为被他们认定为从事非法职介,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 早在2005年4月,茂南区劳动局已经批准该学校更名为“茂名市茂南机电职业学校”。但不知何故,该校招生办公室的招牌上仍一直沿用以前的校名,在与普笙公司签订的协议中,使用的也是“华南机电工程学校”的印章。 “都是一些猪仔学校、掮客学校,乱得很!”茂名一位当地人说。在当地,这是很普遍的看法。这些职业培训学校在招生时一般是“撒网捕鱼”,即寄发信件或通知书,或是“熟人介绍”。所有的操作几乎成一条流水线。学校与厂方“挂钩”,名曰“校企合作”,暑期工以“社会实践”或“实习”的名义被运送到工厂。 企业老板的小九九 8月10日,在东莞市清溪镇劳动分局的要求下,茂名市山阁中学的梁雨平、梁碧婵等近百名已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暑期工被普笙公司辞返。 因为劳动部门的介入,工厂给他们计算的工资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和东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4.12元/小时。加班工资算150%,为6.18元/小时;双休日加班算双倍,为8.24元/小时。 梁雨平约45个工作日,领到了2500元工资;梁碧婵约40个工作日,领到1836元。 而早在7月20日第一批被辞返回家的梁春梅,感到了不满,她因为未满16岁,被工厂辞返时,厂方只按照3元/小时的标准给她计酬。这与梁雨平他们第二批辞返回家的暑期工存在很大的工资差,“怎么能使用双重标准?” 据了解,在学生们进厂前,厂方与“华南机电工程学校”签订了一份总的协议后,并没有与学生们逐一签订劳务合同。协议表明,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正是3元/小时。 东莞清溪镇劳动分局的一名负责人说,如果是一般工人,这样的工资约定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而对于这种未成年的暑期工,则没有相关规定。 而对于厂方来说,相比于招收一个成年工,暑期工要便宜不少。100个暑期工一个月可为厂方节省的工资在几万。 在接受采访时,大多数企业将热衷于招收暑期工的动机归咎于劳工短缺,“现在招工好难啊”。 而在清溪镇劳动分局有关负责人看来,企业招收的暑期工可节省的工资,对一家大企业来说,从表面看不算大头,但是其隐性的利润空间却是惊人的,“如果招不到人,完不成订单,企业损失更大;如果有更多的暑期工弥补这一劳工缺口,企业就能制造更多的利润”。 用清溪镇劳动分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德文的话来说,“企业主都是想着用最低的支出完成最大的利润收入,在劳工短缺背景下的利益追求,这些企业一般很少愿意提高薪资待遇以吸引成熟工人,而是将宝押在暑期工身上,纷纷铤而走险,毕竟有庞大的学生群体等着来打工、赚学费”。 为缓解用工短缺,包括东莞、深圳等城市在内的珠三角的各地劳动部门,都在试图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面向劳动力市场。“但这毕竟还是市场的事,行政手段没法过多干涉。长三角的工资待遇比珠三角高些,其中有一个原因,是那边更多的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而珠三角仍存在大量技术层级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样的企业本身的利润空间就不高,自然工人的薪资待遇也就高不起来。”一位劳动部门的人士说。 暑期工N种遭遇 在大学校园里,只要经常出去兼职,能够遇到各种各样情况,这些事情,对大学生来说,基本已经习以为常: 不发现金,公司让暑期工自己搜集发票去换回现金; 薪酬缩水,原本许诺1500的薪水成了800; 拖欠工钱,稿费或者劳务费压到半年至一年并不稀奇; 完全赖账,尽管这会引起学生的愤怒,但如果雇主是个人或者皮包公司,这种恶行相当常见; 老板破产,尽管法律规定公司破产应该先解决员工工资问题,但大多没有合同的暑期工往往哭告无门,甚至好久没得到钱,打电话过去,才知道公司已经消失了; 倒收你钱,向新上岗的工人收取各种形式的押金和“管理费”,有的甚至要押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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