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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澄清不会出台货币分房新方案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7日01:28 中国网 (来源: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陈伟秋)广州市不会出台货币分房新方案,但将研究相应的措施办法衔接好当年省市的有关政策,妥善解决2000年房改前部分企业职工既未享受到实物分房,也没有享受到货币分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日前个别媒体的报道的标题把握不准可能产生的误解,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永晟昨日特作出上述重申。 部分职工房补未得到落实 由于与历史政策的衔接和执行等原因,部分2000年房改前未享受实物或货币分房的企业职工的住房补贴尚未得到落实,这些职工感到对他们不公平并从2004年起多次反复到政府上访(仅今年1-7月,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就接到市民来访、来信、来电110多宗)。8月23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接听市长热线时,市民梁女士再次来电反映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此,张广宁作了耐心细致地解释,并明确表示市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拟定具体落实措施,衔接好当年省市的有关政策,妥善解决2000年房改前部分企业职工既未享受到实物分房,也没有享受到货币分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享受到实物或货币分房的职工,不应取消货币分房。有条件的单位符合规定的职工可以继续享受货币分房,单位可以将货币补贴以工资形式补给职工;如果单位有资金困难的,可以分年度逐步补贴;企业已经关闭破产的,职工可进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的“笼子”里分类解决,比如为双特困户安排廉租房,为低收入家庭安排经济适用房等,而且经济适用房可售可租。总的精神是按当年省市的政策办理。 市政府正研究衔接措施 对此,绝大多数媒体都作了准确、客观的报道。但也有个别媒体报道的标题把握不够准确,如“货币分房新方案今年出台”、“广州货币分房新方案年内或出台”等,这容易导致外界误解,以为广州又将出台新的货币分房政策,不少市民致电、致信向市有关部门和媒体咨询。 据欧阳永晟介绍,市政府目前正在拟定具体措施办法,衔接好当年省市的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通知》(粤府[1998]82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继续对当年未享受实物或货币分房的企业职工进行住房货币补贴,并非出台新的货币分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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