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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势头不减不容忽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10:41 记者观察
——专访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张建 文◎本刊记者 王珊珊 中国自古就有对生男孩的偏好。“多子多福”“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观念长期积淀在中国人的内心深处,成为中国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生男孩成为不少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的头等大事。为了拥有子嗣,很多家庭一生再生,甚至不惜通过胎儿性别鉴定选择终止女胎的妊娠。 2020年中国光棍汉数量将达到3000万,这将意味着什么?带着疑问,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张建。 3000万光棍汉是客观现实 记者观察:张司长您好!现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些媒体特别是一些网站上流传着一种说法:到2020年中国将有3000万光棍汉。问题真有这么严重吗? 张建:这并非危言耸听,也不是“狼来了”的欺人之谈。3000万光棍汉的出现是客观存在的现实,这是由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严重偏离正常值所造成的。有许多人可能没有“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的概念。需要我们先把“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和“正常值范围”解释清楚。社会学和人口学家们经过对世界各国和不同人种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进行大量统计,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表现出十分稳定的规律性,世界各国基本一致。这个比值一般为 105,变动幅度不超过正负2个百分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和正常值范围。换句话说,出生人口性别比就是每出生100个女婴的同时,与之对应应有103个到107个男婴出生。 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值范围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20多年来出生的男婴数量与女婴数量的比值持续攀升,成为全世界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0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5,比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118.59又上升了0.66个百分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指出,到2020年我国20岁至45岁的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到2020年20岁至45岁的人群,都是1975年至2000年出生的。所以,我们说这是无需置疑的客观存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指出,如果这种情况再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这个数字还会继续攀升,所造成的影响将是沉重的和难以挽回的。 记者观察:出生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衡会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构成哪些潜在威胁? 张建:这种严重失衡将会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和潜在的威胁。至于它给人类自身再生产、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有些我们可以预料,有些尚难以预料,有些已经初露端倪。首先,近年我们在一些省(区、市)调研中发现,由于偏远贫困地区的单身男性在生产方式、初级农产品深加工及增值等方面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存在差距,在经济收入、生产技能、受教育程度、个人发展等外部环境方面处于劣势或弱势,眼看着本地的女青年远嫁他乡,只好单身留守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我国西部等一些老少边穷地区,“光棍村”已经出现。例如,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的一个有600多户2100多人的村庄中,就有290人是“光棍”。在吉林省延边市的穷苦边境地区也出现了一些“光棍屯”。我们调研所到的一个百十户的屯子就有30多个光棍。在农村,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不能组建家庭将破坏现有的生产方式,必然阻碍经济的发展。这些大龄未婚青年普遍情绪低落,缺乏对生产、生活的热情和动力。其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还会影响家庭生活的安宁,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大批未婚男性的出现,可能导致已经消亡的畸形婚配方式死灰复燃。卖淫、嫖娼、性侵犯等非法性行为将会加剧;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增多,阻碍社会文明进步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 记者观察:“3000万光棍”除了会造成婚姻挤压外,请您再讲讲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还有什么其他方面的后果? 张建:现在大家的谈资是3000万光棍汉,很少有人去想失踪的3000万女胎。近些年,B超机被用来鉴定胎儿性别,给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不法行为提供了可钻的空子,许多女胎还没有足月就被堕掉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一方面损害了孕妇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剥夺了女胎的生存,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不法行为,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计划生育不是导致性别比偏高的必然 记者观察:性别比失衡现象与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吗? 张建: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很复杂,既有经济原因,也有社会原因,还有文化原因,以及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平等的原因。转变“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生育观念,是一场移风易俗的深刻革命。这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我们不要不切实际地幻想能一蹴而就。中国的发展很不平衡,各省(区、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本地的计划生育条例,总体说,是符合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基本思路的。有人把性别比失衡说成是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这没有道理。南亚和东亚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印度、韩国、中国台湾等,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客观地说,出生性别比升高与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其充其量也只是加剧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状况,不能说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就必然导致性别比的偏高。 记者观察:人口计生工作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您认为农民群众在多大程度上接受了“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 张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人们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这些改变对促使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在转变群众传统生育观念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正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我国出生人口发展速度得到了有效控制,进入了世界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需要指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与性别歧视有着强烈关联,但是性别歧视的问题绝不是单纯地表现在出生人口性别比一个方面的。对目前农民群众消除“重男轻女”传统生育观念、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程度,不可估计过高。举几个近期我们在调研时发现的例子就会发现,群众“生男偏好”的潜意识还是相当顽固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有个女子已经生育两个女孩,却一直不愿意落实绝育措施。她对我们说:农村没个男孩不行,女孩长大要出嫁,发家致富和养老全指望男孩,所以全家还希望生个男孩。在安徽省临泉县走访一户农家时,户主人说:不管国家有多少奖励优惠政策,我也要生个男孩。像这样的群众,在农村地区并不鲜见,特别是在“双女”家庭中还占有很大的比例。 记者观察:作为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部门,你们近年来是如何引导农村群众减弱并逐步消除强烈的生男孩愿望的? 张建: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问题引起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国家人口计生委从2003年开始在全国24个省(区、市)的24个县开展了“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国家人口计生委及有关部门、省市及单位先后组织了专题培训班,举办了关爱女孩行动高层论坛,开展了“关爱女孩万里行”活动,在首都北京18所高校征募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等等。国家人口计生委还力求通过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引导人们转变“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通过加强对孕产妇产期的监护和保健咨询服务,减少意外妊娠;倡导住院分娩保证母子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通过建立健全对可以鉴定胎儿性别的医疗设备和技术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一系列措施,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势头,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比如,福建省安溪县发动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女儿户”结对子,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提高家庭收入,大大提高了“女儿户”在村子里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坚定了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信心,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2006年,关爱女孩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 去年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人口计生工作要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实行转变的要求。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由控制数量为主向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强调国家利益向兼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转变。工作方法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由注重完成人口计划向注重提高群众满意度转变。标语口号的内容更加人性化、理性化、规范化,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语言更加亲切、温馨,内容兼顾群众的生育权利和义务。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清理、规范、更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其中也包括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标语口号,比如“男孩好女孩好,比例和谐更美好”“男女平衡家家乐,社会和谐代代兴”“自然和谐创造美丽世界,性别平衡构建幸福家庭”等一批内容规范、用语亲切的标语口号。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新的标语口号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通过标语口号激励民众、凝聚民心,使党的政策更加深入民心,成为民众的一种集体意识,收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打击“两非”期待严法护航 记者观察:宣传教育、利益导向都是引导群众生育观念转变的治本之策,严肃查处“两非”案件重在治标。在查办“两非”案件的实际工作中,你们遇到的困难有哪些? 张建:“两非”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B超原本是用于临床医学和辅助诊断的设备,却因准入和管理制度的漏洞,被滥用于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成为扼杀女婴的间接“杀手”。 湖北武汉有一对以炸油条为生的夫妇,2006年花2000元购买了一台B超机,接受简单培训后,转行干起胎儿性别鉴定的“生意”。短短两个月时间,他们就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430多例。由于《刑法》中没有对“两非”行为的处罚条款,所以对当事人的处罚相对他们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就显得很轻,使查处“两非”的法律依据显得苍白无力。高额的回报利润、低廉的违法成本驱使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从事这一行当。 记者观察: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禁止“两非”的条文,您为什么说缺失相关的法律法规呢? 张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两非”行为的惩处条款只限于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这些还都是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我是建议把对“两非”行为的处罚列入《刑法》。 据我们了解,目前印度和韩国都有禁止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产前性别鉴定,并禁止孕妇选择因胎儿性别而进行堕胎的有关刑律。在印度,如果有人违反这些法律,最高可以获刑3年监禁,并处以最高罚款1万卢比。如果再次犯法,将被判处5年监禁,并罚款5万卢比。20世纪90年代,韩国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颁布了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堕胎的法律法规,同时采取一系列禁止性别歧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明确罚则和执行机构。仅用10年时间,韩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已基本正常。 记者观察: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当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从治标上讲最主要的,是应该进一步加大严肃查处“两非”的力度,在《刑法》中明确对“两非”行为的处罚条款,追究“两非”行为者的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在道德上谴责他们。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家庭在生产、生活上的奖励帮扶制度,整合多部门的普惠政策,向女儿户家庭倾斜,落实“同等优先”的原则,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生育观念。 张建:是的。我们希望在完善相关法制建设,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及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户的奖励扶助制度等方面,得到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更加坚强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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