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标注警示语 善意提醒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16:00 BTV《特别关注》

  【导语】记得过去就听说过像魏先生一样在家自酿葡萄酒发生事故的事,甚至还有爆炸伤人的情况发生。看来,自己 酿酒在卫生安全上都存在一些隐患,想喝酒还是到商店去买比较踏实。说起到商店买酒,另一条新闻不得不说:在这个月初,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已经开始实施了。内容包括推荐酒生产厂家在外包装上标注一些劝说语,像“过度饮酒有害健康” 、“酒后请勿驾驶”等等。我们的记者昨天就到一些超市和生产厂家去看了看。发现虽然这些劝说语只是非强制性的标志内容 ,但是已经有部分白酒进行了标注。

  【正文】眼下,在各家商场的烟酒销售柜台里,一些白酒的外包装上都能看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本品不宜过 量饮用”等警示语。

  【同期】物美大卖场华天店工作人员:今年五一过后陆续在我们商场就有七八种酒像红星二锅头酒印有过度饮酒有害 健康的标志

  记者:其它类的还有哪些

  物美大卖场华天店工作人员:北京的还有一种品牌像京都二锅头也有保健酒椰岛鹿龟酒还有劲酒在这上面都有不同程 度的提示性的语言

  【正文】记者在家乐福、京客隆等一些超市里看到:板城烧锅酒和四川高粱酒的标签上,同样印有警示语。

  10月1日起施行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是非强制性的,但许多酒厂,还是按照通则的规定,主动在酒瓶的标 签上印制了警示语。

  【同期】红星二锅头酒厂销售负责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接近六七十种产品都已经使用了警示语我们不但在酒瓶的商 标上标注而且在包装箱上也进行了标注

  【同期】消费者2: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吧提醒消费者还是少量饮酒

  【正文】一些酒厂也表示,加注警示语的目的应该是一种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同时也是企业对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 。记者夏磊、何海东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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