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谈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15:38 人民网

  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牵动着广大职工的心。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描绘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美好蓝图,每一项目标都与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使广大职工倍感亲切、倍受鼓舞。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对工会等人民团体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指明了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向。

  那么,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将如何切实履行职责,肩负起神圣使命?正在出席会议的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10月18日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对工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充分发挥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请问各级工会是如何推进工会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的呢?

  孙春兰:近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按照党中央关于工会要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充分发挥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用的要求,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大力推进工会理论、体制和工作创新,工会事业蓬勃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国际影响日益扩大。

  拿工会组建来说,这几年是发展最快的历史时期。从2004年至2006年,中国工会会员平均每年净增1300万人,今年可望发展1900万人。到去年9月底,全国基层工会组织数达到132.4万个,覆盖275.3万个法人单位,会员总数达到1.7亿人,职工入会率为73.6%。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如沃尔玛在华的84家分店已有77家建立了工会,会员人数达到了1.7万人,职工入会率超过45%。沃尔玛建会在国际工会运动中产生重大影响,也推动了一大批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建立工会。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的方式不断创新,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了更好发挥。到2006年底,已有96555家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投资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建会率由年初的34%提高到63.6%。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另一重点是私营企业建会,截至2007年6月底,已建私营企业工会125万个,建会率达61.7%。

  记者:这些年来,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举措、表现和成效,在社会上反响很好。全总为何如此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

  孙春兰: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去年,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些年来,各级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针对农民工零散就业、流动性强等特点,各级工会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农民工参加工会。到今年9月底,全国已发展农民工会员6197万人,约占农民工总数的51.6%。为增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效性,全总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从源头入会、双向维权、就业指导培训、工资支付保障等10个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规定。各级工会努力为农民工办好事做实事,如为农民工送温暖、“送文化”、“送就业岗位”、“送法律援助”和解决农民工外出打工返乡难问题等。目前,全总已拨出专款在全国建立了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培训教材,建立了200多个流动电影放映队;工会协助铁路、交通等部门开展的“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仅在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就帮助3029.6万农民工平安返回家乡,为他们向企业争取返乡经济补贴1.1亿元。

  各级工会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仅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就为农民工追讨欠薪17.29亿元,涉及265.4万人;积极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查处,督促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4.2万个;推动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覆盖,到今年7月底,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3207万人和2733万人,参保率分别达到26.73%和22.78%。据调查,认为近年来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有很大改善”和“有所改善”的职工达80.7%。

  记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这些年来在维权上有哪些新进展?

  孙春兰:近年来,各级工会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我们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总参与了《企业破产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或修改,推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健全。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级工会发动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征集到的19万条意见和建议中,职工意见占到65%。

  为维护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全总积极推动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参与制定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到目前,各省(区、市)都建立了最低工资制度,执行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4月以来,各地累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60次,平均每个省(区、市)调整1.9次,去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一般都在30%左右,调整幅度最高的省份达到64%。

  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全面实施,截至去年底,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7592.3万人,集体合同覆盖职工1.1亿人。大力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到今年6月底,全国工会共建立省级帮扶中心12个,地市级帮扶中心353个,县级帮扶中心2237个,各级帮扶中心累计筹集帮扶资金28亿元,帮扶困难职工1560万人次。旨在帮助困难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的“金秋助学”活动,累计筹集助学资金27亿元,资助了338万名困难职工子女上学。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

  记者:近年来,工会在职工心目中的地位和社会形象不断提升。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凡是建立了工会组织的单位,职工合法权益就维护得比较好;凡是加入了工会的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就实现得比较好?

  孙春兰:的确如此。这是来自第六次全国职工状况调查的几组数据:在劳动就业方面,工会会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为69.6%,比非工会会员高15.4个百分点,工会会员感觉就业“很稳定”或“比较稳定”的占72.3%,比非会员分别高16.6个百分点;工资收入方面,工会会员人均月工资为1569.79元,比非工会会员高31%;社会保障方面,建立了工会的单位,职工

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为77.5%、68.6%,而未建立工会单位职工的参保率则为33.8%、30.4%;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建立了工会的单位,职工参加过安全生产培训的占82.1%,未建工会单位的职工为56.1%;职业培训方面,工会会员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达76.4%,比非会员高18.9个百分点。

  记者:党的十七大给工会工作拓展了更大的作为空间,全总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方面有何安排和计划?

  孙春兰: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作的重要报告,把民生问题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惠民政策和措施,重申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强调要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支持工会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这完全符合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心愿,必将推动工会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我们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努力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工会各项工作中,按照十七大的战略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共建共享

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记者王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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