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我们也有休假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00:1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黄海林)根据国务院法制办5日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记者昨日随机调查发现,目前惠州职工带薪休假规定往往会打折扣,而农民工更不知道“休假权”为何物,他们希望《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通过之后,带薪休假不再是“纸上的权利”。

  职工:加班光荣年假形同虚设

  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不超过44小时,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明确了这样的工作制度。此外,劳动法还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休假。

  在惠州某行政机关工作的刘先生说,就他们机关来说,虽然很多人知道休假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大家都不好意思跟领导提休假。再说申请年假必须排队,赶上工作忙的时候,年假就形同虚设。

  惠州一家超市的部门经理凌先生表示,他工作8年了至今没有休过年假。其实,他所在的公司提供了不错的休假制度,但看到加班的同事,想想竞争激烈的市场,反复权衡后他还是决定今年不休假。惠州某新闻单位的邹记者说:“我们加班是家常便饭,要休假,薪水、奖金肯定会受影响。因此,单位多数员工都放弃年假。”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企事业单位偏重对加班工作的激励,用人单位的领导喜欢卖力苦干的人,如果谁给领导留下了“拼命三郎”的印象,就意味着他在职业前途上有更多的机会。

  农民工:不知“休假权”为何物

  而不少进城打工的农民则根本不知道自己有权休假。在惠州河南岸一家五金厂担任技工的林平说,他来惠州3年了,曾换过多家工厂,但每周只能休息一天。

  而和林平同一个厂在流水线上班的女工们则是每半个月休息一天,每天上午8时30分上班,晚上快11时才下班,每月工资只有七八百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些女工说从没想过自己这样的打工仔打工妹也可以像其他人一样每周休息两天,更没想过还可以带薪休年假。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很少有人听说过农民工休假,原因似乎很简单:国有单位职工休假,受影响的也许只是奖金,而农民工一旦休假,基本上就相当于辞职,没有哪位企业主会给他留着工作岗位。

  劳动部门:提高“休假权”意识

  昨日下午,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劳动监察部门很少接到“休带薪假”方面的投诉,希望各用人单位重视建立起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要提高“休假权”方面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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