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1千多万货款 “老赖”戴上手铐才认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15:33 BTV《特别关注》

  记 者:谷泽斌1

  摄 像:张小川,李佳

  串:【导语】

  女播:北京某混凝土公司拖欠了水泥厂1千1百多万元货款,虽然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该混凝土公 司却一再拒绝履行。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执行法官对该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老赖”戴上手铐才知道认了错。

  【正文】上午10点30分,一中院执行法官冒雨来到位于昌平区的北京某混凝土公司,在公司老总李某的办公室, 法官首先出示了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然后开始对公司财务室进行搜查。此时,李某显得非常不耐烦,嘴里骂骂咧咧,在法官 再三警告下,仍然将财务章等物重重地摔在桌子上。鉴于李某的态度和行为,法官当即要求法警给李某戴上手铐。

  【同期】戴上手铐现场

  【正文】刚开始还态度强硬的李某,带上手铐后,态度马上变了。

  【同期】法官刘兵:知道抗拒执行要负什么责任吗?李某:知道了。我错了,错了。

  【正文】随后,法官要求李某提供与银行的往来明细账,李某打了几个电话,但会计仍然迟迟不归,法官决定对李某 司法拘留。

  【同期】法官:拒不执行判决,决定拘留15日。

  【正文】据了解,今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北京某混凝土公司与北京水泥厂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在30日内偿还北 京水泥厂1千1百多万元货款,但却一直没有履行。经过法院传唤和商谈,李某承诺今年8月先偿还50万元给北京水泥厂, 但直到10月底,始终拒绝履行。

  【采访】法官:总是说我们调解好了,明天就给你送去了,结果一样也没有落实。

  【正文】在该混凝土公司,记者看到一派繁忙景象,机器轰鸣,几十辆罐车在向外运送混凝土。一中院决定将李某带 回法院处理,法官经过努力,促使李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周支付50万元,余下的每月底支付100万元。一中 院表示,对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绝对不会坐视不管,希望通过此案能警示那些“老赖”,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尽 快自觉履行法律判决。

  记者谷泽斌、张小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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