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赎罪,我将捐献遗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17:56 法律与生活

  文/王克锋 王长春

  一个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4年的原大型国企法人代表,在大墙内不幸患上了脑梗塞、高血压,并且身体瘫痪,成了 决心一死了之的重病犯。然而,社会没有抛弃他。如今,他不但站起来走向新生,而且积极忏悔,表示愿意以捐献遗体来回报 社会。

  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柳林监狱五分监区,有个出了名的犯人。说他出名,是因为他有着传奇的故事。他早已“心死” ,一直“想死”,不断“寻死”。就是这么一个犯人,在监狱的大墙里面,经过15名警察持续一年的努力,竟使他死而复生 ,并且变得积极回报社会,努力追求新生。

  天差地别,让我选择以死解脱

  “昨日的辉煌,更让我感到今日的绝望;病痛的折磨,让我生不如死;家中妻子瘫痪在床,让我焦急而又无奈——一 切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还是离开这个世界吧。”

  在日记本里,李林是这样写的,心里也是这样想的,行动上,他也是这样做的。

  从李林个人的经历来看,有辉煌的过去。自中学毕业之后,他到黑龙江下乡插队,回城后读中专,到国营工厂做工, 后顺利晋升科长、副厂长。上世纪90年代,李林任某国有企业领导,带领企业向前发展。企业规模迅速壮大,职工超过30 00人,资产逾6000万元。他曾多次获得“先进生产者”、“模范共产党员”等称号,拥有成堆的荣誉证书。李林可谓是 春风得意,风光无限。

  2004年,李林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4年。2005年5月,李林来到柳林监狱服刑。初到监狱,要接受一系列 的入监教育,包括认罪悔罪、深挖犯罪根源、队列训练等。此时的李林由天上落到了地下,变得沉默寡言。原来的病情也加重 起来:脑梗塞、高血压开始复发,肢体麻木、舌头发硬,李林的身体一度瘫痪。此外,家中妻子的病情更让李林焦急:妻子患 脑出血、淋巴细胞瘤、子宫肿瘤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据医生推断,她的生命已进入最后关头。在这些接踵而至的巨大 压力面前,李林原来尚能挪动的腿现在一步也走不了,他卧床再也站不起来了。

  身子站不起来,在思想上,他也更加悲观。李林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犹豫之中:“我还有漫长的刑期,我怕是再也站 不起来了,恐怕都不能活着出去了,说不定哪天我就猝死了,死倒不可怕,死也解脱了,再也不用面对世人、面对家人了。” 似乎没有什么能让他留恋,死的念头开始在他头脑中反复出现。有一次李林连续四天滴水没进,第四天夜里又发烧到39℃多 ,警官、身边的人都劝他吃饭,可他就是不吃,只想闭上眼,躲避这一切。李林甚至留下了遗书:“我的猝死或任何形式的死 亡是由于我的选择,与他人无关……”

  72级台阶,背回我做人的良心

  “我永远忘不了赵指导员和其他警官,是他们把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让我慢慢站了起来,给了我重新做人的希望 和信心。”——摘自李林日记

  对李林的病情与心理变化,警官是看在眼里的。有人建议将他转到其他监狱算了,免得背这个包袱,可是,分监区指 导员赵根柱没有这么想。他认为,既然上级把这名犯人交给我们管教,我们就应该完成好改造他的任务。犯人也是人嘛!首先 积极给李林治病,缓解其痛苦,然后再解除其心理上的疙瘩。于是,干警们像医生看护重症病人一样守候在李林身边,李林有 几次发烧昏迷时,警官都急忙打电话请医生来救治,当他的病情稍有好转,警官们便送他到医院进一步治疗。在上下楼梯时, 都是警官背着。在警官的精心照料下,李林的病情好多了,基本上不再用人搀扶。

  除了病情上关心,在其他方面干警也给予方便。春节前分监区特别安排李林与妻子打了一次亲情电话。电话两端李林 与妻子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当妻子得知警官对李林的悉心关照时,感动得哭了。妻子说:“林子啊,为了我,为了报答警官 对咱们的恩情,你应该好好活着,积极改造啊!”

  警官的关怀,妻子的呼唤,使他从梦中清醒过来。他在日记中写道:

  2005年1月16日深夜雨夹雪

  浑身疼痛,我实在受不了啦,我越想越觉得还是死了好。我开始时向楼梯口挪动自己的身体,准备从那里坠下去,结 束自己的生命。这时值班的警官发现了我,把我从死神的手中拉了回来。自从我脑血栓复发以来,我才体会到什么是人民警察 ,这里的警官们对我这个犯人关心备至。无论是白天黑夜,只要病情有反复,他们就会立即出现在我身边,急忙送我去医院。 由于我行走不便,又住在三楼,总是警官们背我上楼,背我下楼,要上下72个台阶。作为一个犯人的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脑海中不时浮起了小时候爸爸背着我,沿着山路去学校的身影。为了养育我的亲人,为了关心我的警官,我一定要站起来,活 下去。

  捐献遗体,只为弥补我的罪过

  我是一名犯人,我向政府认罪悔罪,我愿意接受改造……

  ——罪犯 李林

  李林向干警交了入狱以来的第一份思想汇报。看到李林开始转变,指导员开始了下一步的教育改造计划。赵指导员说 :我知道你现在有很多困难,但你上山下乡的经历,你对家人的挂念,你的奋斗史告诉我,你是一个不会向困难低头的男人, 你是一个对家人对自己负责的人,你是一个愿意追求新生的人。既然触犯了法律,到监狱服刑,就要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争 取早减刑,早回家,这才是出路,千万不能自暴自弃,不顾自己,也不管家人。做让别人瞧不起的人。

  赵指导员的话深深触动了李林内心深处,他开始考虑如何才能深刻悔罪。经过警官的多次谈心教育后,他认识到自己 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经济秩序,侵犯了他人的经济利益,自己是罪有应得。自己虽然得到了很多,却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做人的尊严。认识到这一点后,李林坐不住了,他积极要求参加劳动,考虑到他的身体情况,监狱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只是鼓 励他要保持这种良好的心态,争取早日恢复身体健康。

  可是李林不愿意饱食终日,为避免成大家的累赘,他以锻炼身体为理由去车间参加劳动,打扫卫生。由于身体原因,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比别人要更吃力,但是他一声不吭,咬牙坚持下去。尽管李林如此努力,他还是不能完成劳动任务,拿不到 劳动分,然而没有足够的积分,是不能减刑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李林也没有混泡刑期,还是坚持劳动,积极改造。劳动之 余,他还积极参加思想教育,结合自己的真实感受写出了“知耻求荣”的心得体会。

  焕发了改造热情之后,李林像变了个人似的。他爱上分监区这个集体,爱上这里的一草一木。看到楼道里有纸屑,他 便吃力地弯下腰去捡起来,看到厕所不干净,他便一手扶着墙,一手端着脸盆去冲刷。其他人看到他的文明举动,都不好意思 了,楼道里的卫生状况也明显好起来了。

  随着李林在改造生活中一天天走向进步,他在考虑一个问题:“在我这一生中,对国家和社会都做了些什么?怎样才 能弥补自己给国家、社会造成的损失?怎样才能更好地赎罪呢?就自身的情况来说,积极改造是我的前进方向,但是,我体力 和能力有限,不能给国家创造更多的价值,我的心还是不安。”思来想去,最后,他想到了捐献遗体——只有这样,才能得到 人们的谅解,只有这样,心里才能踏实,也只有这样,死后才能走得坦然。

  “为了弥补我的罪过,表达我的忏悔之心,我决定在我病逝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供医学研究,把有用的器官 提供给受病痛折磨的人。”李林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写道。

  面对记者,他说:“监狱所经历的,让我一生都铭刻在心,我永远感谢柳林监狱的警官们,感谢他们把我从死亡线上 拉了回来,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感谢他们让我知道了光荣和耻辱,明白了做人的责任——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使我获得了 新生。”

  就在本文成稿时,传来李林的消息:由于改造积极,他获得了三个月的减刑。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7年10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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