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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务员”如何上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3:39 青年参考
作者完颜绍元
爱好书画的读者,大多知道赵孟頫。某日,赵孟頫迟到,没想到当真被不讲情面的断事官打了屁股。出身赵宋皇室的 他还从未受过这等委屈,旋捂臀忍痛,去找副丞相叶李哭诉…… 比“朝九晚五”要早 古代的上班下班时间,和现代相似,也是晨聚昏散,但具体时辰上又比现代一般机关之朝九晚五的通例要提前,与农 业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作息习惯相适应。 由中国传统的行政体制所决定,古代公务员的所属机关,可分中央和地方两类。凡在中央各机关供职的官员,一定品 秩以上,或有职务所规定,必须参加由君主亲自主持的最高国务会议,通称朝会,故京官上班的第一道程序,便是“上朝”, 亦称“朝参”。朝会有大朝、常朝等区分。《梁书?武帝纪》里有一篇梁武帝的诏书,道是一切国务,必须先在朝会上咨询大 家的意见,所以百官应该“旦旦上朝,以议时事,前共筹怀,然后奏闻”。也就是说,除法定的节假日外,这种具有实际内容 的常朝,几乎每天都要举行。倘是君主生病或怠政,所谓“从此君王不早朝”,那便是例外了。 清代《钦定六部处分则例》上,载有京朝官统一的下班(称“散值”)时间,规定是春分后于申正(约四时)散值, 秋分后于申初(约三时)散值。我推度,早晨六至七时报到,下午三至四时回家,从秦汉到明清,古代公务人员每日上下班的 时间大抵如此。至于白居易笔下的“退衙归逼夜,拜表出侵晨”(《晚归早出》),则可解释为当时的京朝机关多集中在皇城 区域,与百官居住的生活区相隔颇远,所以回到家时,照例是“逼夜”了。
“借光”是这么来的 上朝规矩,除一二品大员年高者,特赏可以骑马或坐轿外,其余人一律步行入宫;又因随从不得跟入,没人给你举灯 照明。说是黎明开会,但若是把从宫门步行到朝殿(开会的大殿)这段距离算上,加上御史整队、等候传呼,得提前一些时间 抵达。官员提前到达,适值黎明前的黑暗,进宫之后,叫人如何择路而行?清朝紫禁城内,除朝房及各门外,绝无灯火,理由 为消弭火患。结果便是百官“戊夜趋朝,皆暗行而入,相遇非审视不辨”。因为无灯照明,还发生过有人在雨夜趋朝时因路滑 ,失足跌入御河溺死的意外,如按现在的制度,当视为工伤死亡,应予抚恤。 当然,这种上班时的牺牲绝不会发生在王公大臣身上。清制,凡亲王与部堂长官上朝,皆有专人打灯引至景运、隆宗 二门;军机大臣则有角灯导入内右门。还有,奏事处官员、各部院衙门递奏官和各省提塘官,因为他们提前送到的各种文件和 报告或许会成为皇帝在朝会上提出讨论的议程,因而也特许给灯。上述这些灯火,就是广大“无光”上班族防备工伤的借光之 源。大体办法,各自赶早,如等早班车似的站在东华门外,远远看见有灯过来,便蜂拥而上,亦步亦趋。没赶上这趟的,只好 再翘首以盼下一个“有光”上班族到来。 可惜,导演们拍了这么多清宫题材的影视剧,从未落实过这个“借光上班”的真实细节。
官员迟到要打屁股 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 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20小板,每再满3 天加一等,满天处杖打100大板,满35天判处徒刑一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供职的“边要之官”,还要罪加一等。 类似的惩罚办法,又为五代宋元所沿袭。爱好书画的读者,大多知道赵孟頫。此人就因为上班迟到,被打过屁股。时 为元世祖至元后期,他在尚书省任兵部郎中,放在现在就是正司级干部。当时任丞相的桑哥抓考勤很严,规定上班钟声响过, 都须到省,有后至者就打屁股,由断事官(即札鲁忽赤,掌刑狱)执法。 某日,赵孟頫迟到,没想到当真被不讲情面的断事官打了屁股。出身赵宋皇室的他还从未受过这等委屈,旋捂臀忍痛 ,去找副丞相叶李哭诉,说是“古者,刑不上大夫,所以养其廉耻,教之节义。且辱士大夫,是辱朝廷也”。想到赵孟頫正受 皇上宠信,桑哥颇悔,马上去慰问,并送其回家养伤。其后,尚书省的处分办法改为曹史以下迟到缺勤者打屁股(《元史》卷 一七二)。后来的许多企事业单位,索性将做头头脑脑的都列在签到考勤的对象之外,自然更无处分之虞。其中道理,倒是可 以用赵孟頫之言作诠释的。 (::摘编自《中国式官场——回望千年潜在规则》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9月版定价: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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