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拒签字致死孕妻续:卫生局称医院已尽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08:49 汉网

  11月24日报道“我不想打你了,我现在只想一刀杀了你。”昨天晚上7点,李丽云的母亲对着肖志军说。昨天早上8点,听闻女儿去世的消息后,李小娥从广西柳州的打工地赶到了北京。

  斥责:我不打你 但要杀你

  “我女儿那么优秀,怎么会嫁给你这样的人。”昨天晚上7点,在朝阳医院京西院区的办公楼内,当肖志军再次出现在李小娥的面前时,相比中午,她已经平静了很多。

  “她拿起手上的包就向他砸,又走过去用手不停地打他的脸。”医院的工作人员谢女士回忆他们初次见面时的情景说。

  “我现在不想打你,只想一刀杀了你。”说到此处,李小娥抬起右手,擦拭自己的泪水,并发出了哭声。

  就在女儿出事的当天下午两点,李小娥还听到女儿在电话中的咳嗽声,“要是知道她是这个事,我一定要求医生救救她。”

  “怎么不救了,怎么不救了,怎么非要有人签字,我想不通。”

  回忆:女儿要强 离家出走

  2004年秋天,因为李丽云的爸爸说了一句类似“连地都扫不好,你还能干什么”的话,李丽云离家出走。李小娥说:“女儿很要强,就受不了了从家里跑了出来”。

  当年的寒假,李丽云的父亲带着借的1000多元钱,去湖南长沙找了一圈,但是没有任何消息。

  诉说:每月寄钱 不知婚事

  李小娥在2006年6月份,接到了女儿的电话:“妈妈,我一定要找够了钱才回去。”但是女儿始终不肯说出自己的地址。只是说,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帮她交了学费在上学。女儿仅仅要求:“妈妈每个月给我一点生活费就可以了。”

  从那时起,她每个月都要给女儿寄100元到300元不等的生活费,直到女儿出事的前一天,她又一次寄出了100元。

  虽然李小娥不相信女儿是在上学,但是绝对想不到女儿已经结婚了,更不知道女儿已经怀孕。

  只是在几个月前,女儿想她要3000元钱,被她拒绝了,但是“不知道她是怀孕了啊”。

  懊悔:给外婆养 带得最少

  “她从小在外婆家里养,我带她最少,也是我最歉疚的一个。”李小娥说,李丽云除了一个妹妹外,还有两个弟弟。从小,就她最懂事儿,“留给她的东西,都说弟弟妹妹吃了一样。”

  但是,女儿“自尊心”很强,从小就想着能当个电视演员。“有个湖南大学的大学生追求他,他都没看上。”所以,李小娥怎么也不会相信女儿会嫁给肖志军。

  善后:等待其父 处理后事

  目前,李小娥正在等待明天才能到京的丈夫,共同处理女儿的后事。昨晚,她被院方安排住进了一家旅馆。

  市卫生局完成初步调查

  “我们很重视此事,目前,初步事实已经很清楚。”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邓小虹昨天表示,目前市卫生局正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

  针对此次事件的处理,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家属在场情况下,而且坚决阻止治疗的情况下,医院当时的处理是已经尽到了必要的责任。

  专家呼吁制度有待完善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现行的《医疗救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33条规定,医疗机构为患者实施手术,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应当征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的同意并且签字。从这点来看,这两个条款发生了冲突。

  朝阳医院医务部副主任丁枭伟告诉记者,我国于1958年发布实施首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进行修改,目前现行的《条例》内容不够细致,从而不可避免地容易引发医患纠纷。(本文来源:

竞报 作者:张迪 钱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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