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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缉令 缉拿洪洞矿难两责任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6:00 深圳商报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近日发出B级通缉令,缉拿山西省洪洞县新窑煤矿矿难事故责任人王东海、王宏亮。 通缉令显示,12月5日,山西省洪洞县左木乡红光村新窑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0余人死亡。案发后,负有直接责任的王东海、王宏亮畏罪潜逃。 王东海,别名王映杰,男,汉族,1966年1月10日出生,户籍地址: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020号。身高1.70米左右,国字脸,体态偏胖,山西洪洞口音。身份证号码:142625196601100032。 王宏亮,别名王洪亮,男,汉族,1972年10月18日出生,户籍地址:山西洪洞县大槐树镇古槐北路020号。身高1.70米左右,山西洪洞口音。身份证号码:142625197210180017。 公安机关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人将给予人民币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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