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福建版“华为门”不时上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08:59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汪孝林)《劳动合同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规定:“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前不久,这一条款被不少大型企业误读,炒员工事件不断:深圳华为公司要求7000多资深员工“集体辞职”(此事件在全国引起轰动,被媒体称为“华为门”);沃尔玛计划在上海的全球采购中心裁员110人;某中央级电视媒体解聘1800名编外人员…… 这一怪象也波及了我省,福建版“华为门”不时上演,一些企事业单位仿效华为,突击裁员,辞退临时工。那么,今年底前有没必要裁员?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会给劳动者带来什么?它又将如何定位未来的劳资关系? 【典型案例】一事业单位要辞退上百名临时工 “前几天,单位领导接到上面文件,昨日正式通知我要在年底前辞掉工作。”昨日,在福州马尾某事业单位干了11年的临时工曾先生,在得知自己要被炒鱿鱼的消息后,一时接受不了。今年45岁的曾先生在单位食堂当临时工,每月工资300元,没有社保、医保,去年新领导上任后,工资提到500元,单位也帮他交了社保。 昨日,该单位负责人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是根据上级部署才来清退临时工的,从全省范围来看,涉及的人员至少几百人。他坦陈,省级主管部门之所以有如此部署,主要考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些临时工已经不符合手续。何况单位与临时工都是一年一签,到期不续约也属正常。 记者辗转拿到该事业单位上级转发的内部文件,其中提到:“根据省局精神,不符合条件无法继续聘用的现已在用临时工,全部于2007年12月31日前清退,补偿金标准将由省局统一制定。如不清退,发生劳动争议、诉讼,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不得再续签现有的临时工。具体清退方法,等待省局进一步通知,但现在要将情况和上级规定向在用各位临时工说清楚。” [1]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