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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案犯合谋绑架法院获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10:45 BTV《特别关注》
记 者:李丹 摄 像:楚健 待播:【导语】前段时间我们栏目关注过一个案子:因为索要好处费,经营装修公司的宣某指使4人绑架房地产公司 老总,并索要160万。(19号),宣某以及其四名同伙在东城法院获刑。 【正文】就是这个矮小的女子指使四个小伙子去绑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宣某等五人被一起带入法庭,等待宣判。 【同期】东城法院刑庭副庭长陈锦新 被告人宣某犯非法拘禁罪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正文】此外,法院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及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他四人执行三年半至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 刑。宣某说,这次绑架行动源于宣某和某房地产公司老总唐某的经济纠纷。宣某曾托朋友帮唐总协调办理楼盘房产证,她认为 唐应该给她一笔好处费。 【同期】被告人宣某 唐一直躲避我,因为这事办完之后他违反游戏规则,他就不想给我这钱,所以我不得以就让陈雷把他请出来 【正文】宣某心中盘算,帮唐总这个忙她该拿到一百多万的好处费。于是在今年6月,宣某指使李某、陈某等四人在 唐先生开发的小区内持刀将其绑架到天津某酒店,向唐某索要好处费。 【同期】公诉人 指使要118.8万元 后又以其开发的小区有问题为理由要封口费50万 【正文】当时,被绑架的唐总给自己的助理拨通电话,让其送钱给宣某。此时,宣某与李某本想回京拿钱,却不料唐 总的助理已经报了警。北京警方先赶到天津解救唐总,抓获三名绑架者,随即将宣某和李某抓获。法院认为,由于宣某等四人 的勒索行为最终没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因此给予了从轻处罚。 记者李丹楚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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