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参政记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11:42 南方周末

  作者:牛励之(陕西)  

  2007年10月17日至21日,政协西安市某区第七届委员会正式召开,作为新的政协委员,我有幸参加了这次会议,激动之余,也因为遭遇一些怪事而感慨万千。

  该区今年新推选的政协委员中,我们学校就有两个——我和王老师。尽管我们是民主党派而不是学校推选的政协委员,出发前,我们还是拜会了学校领导,希望把单位领导的建议和意见带到政协会议,同时也向领导汇报,以求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领导原则上同意我们去参加政协会议,要求我们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好,不得耽误和影响本单位的工作。

  会议报到日期是17日下午两点。这些天学校正在举行秋季运动会,我们都是班主任,始终坚持在第一线。直到12点半,这天上午的运动会才宣告结束。向别的同事托付了后几天的工作,送走学生后,已经接近下午1点,我们顾不上好好吃饭,直接从学校搭三轮车赶赴会议所在地,因为不熟悉路,所以一路上走走停停,结果赶到时已经是下午3点过5分,早已过了报到时间。

  赶到会议中心,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我们与早来的委员聊了起来,有一件事让我们大吃一惊,别的地方比如区政府所在地的政协委员,都是坐专车来的,惟独我们片的政协委员没人搭理,只好“自谋出路”。后来听我们片另一名政协委员小陈讲,她才冤枉呢,根本没有接到会议通知,直到区政协领导打电话问她为什么不来开会时,她才知道要开政协会议。

  区领导非常重视政协会议。委员们认真参政议政,写提案,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领导也多次修改相关报告,真正体现着政协的精神,体现着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

  不过各政协委员也注意到一个问题,发下来供讨论的文件中,还有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报告,可是会议召开的5天内,我们这些政协委员并没有见到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过来作报告,也没有政府官员出来向各位委员进行解释。虽然这些文件搭其他报告的顺车,最后也被通过了,但却把阴影留在了各位政协委员的心头上。

  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但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宪法赋予它的职能,是我们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是花瓶摆设,我们真心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真正重视政协会议,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说到这里,我突然联想到另一件事。我现在也是该区检察院的特约检察员,可是,除了前年发聘书时开过一次会议之外,其余时间就根本没有人搭理过我们,我们真的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这是我们特约检察员的悲哀,难道不是民主政治的悲哀吗?

  5天的会议紧凑而忙碌,在完成相关议程之后,于21日上午12时准时结束。下午,各政协委员陆续离开,有车送的地方委员同样有专车来接,来的时候没有车送的委员,走的时候同样得自己想办法。好在我们早有心理准备,投亲的投亲,靠友的靠友,分别搭乘不同的便车,也顺利地回到了单位。

  回校后,我们发现在参加政协会议的这几天里,我们被单位“另眼相看”,运动会共进行了三天时间,我们参加了其中的一个上午,然后去开区政协会议;我们单位还有几个老师也出去开会,还有几个老师出去培训,都没有参加运动会,可是他们在运动会期间的待遇都不受影响,惟独我们两个政协委员应该享受的待遇被扣除了。为了参加政协会议,我们只好用私人关系找别的老师替我们管理班级。按道理,我们就应该得到这些报酬,并由我们转交给那些替我们管理班级的老师,可是无论是他们还是我们,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为了中国的民主政治,我们竟然遭遇这样的尴尬,真是匪夷所思。钱并不多,但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在向学校领导汇报完参加政协的工作后,我们试着与学校领导进行沟通。学校领导很客气,也很有原则地告诉我们:“你们参加政协会议,上级没有通知我们,虽然单位同意你们去参加,但你们不是单位领导主动派遣的,所以你们不能享受单位主动派遣出去的人员才可以享受的相关待遇!”

  我是学政治的,王老师是教历史的,我们的理论知识不是很差,可是领导的这些道理我们却是闻所未闻。我们不知道别的地方的政协委员是不是也享受我们这样的“待遇”,但我们清楚这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我们虽然不是学校领导推荐的政协委员,但政协委员参加政协会议绝不是私事,怎么能歧视政协委员呢!

  我们改变不了学校领导的决定,也并没有抱怨任何人的意思,我把这些真实的经历记录下来只是想提醒人们,中国民主政治的道路还很漫长,我们应该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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