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报到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11:42 南方周末

  作者:伍沃(陕西)  

  2007年4月,我与新疆某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7月,奔赴新疆,随行的还有一位同班同学,我俩签了一个单位。到单位后,发现单位要我们从事的工作并不是他们招聘时所说的岗位,而且在待遇方面也有出入。但可惜这些内容只是口头达成的,并没有以书面形式写进协议。我和同学深感后悔,想要理论,但是又没有有力证据,无奈之下,我们决定离开。

  说来还算顺利,每人交了300元的手续费后,单位给我们开了解约证明。

  8月,我回到家乡。全家人都为我的工作而忧心忡忡。但还算幸运,县里招考老师,我考上了。我很高兴,急忙去办报到手续。但在报到时却被告知,我的报到证有问题,报到地址要从原来的就业单位改到现在的就业单位,这要通过毕业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来办理。

  由于报到有期限,我不敢怠慢,踏上了回母校的火车。

  到了学校,我说明了情况,希望学校加快办理。但没想到,老师告诉我,从新疆回来的毕业生一律不予办理改派。理由是:毕业时,学校对赴新疆工作的同学进行了表彰,并对外做了宣传,所以不予办理改派。我不能理解这句话的逻辑关系,从表彰和宣传怎么就到了不能改派?我说,我们是4月签订的协议,学校是6月进行的表彰,签订协议时学校并没有这样的鼓励办法,表彰后也没有说明就不能办理改派。协议是我在招聘会上与用人单位双选自愿签订的,单位已经同意解约。老师说,这是学校规定,他无能为力。

  按照目前的人事规定,不能改派,那就意味着除了原来新疆的这家单位之外,其他任何单位都不能录用我工作。可是我已与原来的就业单位解除了协议,现在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不改派,我就不能在新单位报到。我很苦恼,去了两次学校,还是没有结果。

  据我所知,国家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就业,但也强调了要来去自由。学校对去新疆工作的同学进行表彰是件好事,也想通过这些同学给其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这些做法都无可厚非。但在用人单位都同意解约的情况下,学校却不同意,这是为什么?难道一个表彰就能够成为我必须呆在新疆的理由?难道学校的光辉形象会因为改派而改变?不办理改派我就会留在新疆吗?其他同学知道学校的做法后又作何感想?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蹩脚了。

  不光学校的事情我想不明白,还有一件事也搞不明白,报到证究竟是什么性质的证件,非常重要吗?我上网查了一下,有这么几条:报到证是毕业生国家干部身份的证明;用人单位按照报到证的报到日期计算工龄;有报到证,档案可以放到人才交流中心,没有报到证,档案只能放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目前相关规定,人事部门管理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工人。

  真是可笑,现在的大学生有谁还知道自己的国家干部身份,国家干部还会失业?就业已经市场化的今天,报到证还有什么用?而且报到证的有效期只有一年,且一年之内只能改派一次,因为一年之后再次就业就不再需要学校办理改派了,这又作何理解?报到证的办理费时费力,对于在天南海北就业的大学生实在不方便,来回要花很大一笔费用。

  我的报到证至今还没有办理,为了能到新单位报到,想了不少办法。还好,我现在已经上班,也就无需再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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