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损失浪费该如何问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17:48 廉政瞭望杂志

  ◎沈 峰 程汉鹏

  审计署近日发布消息称,2007年1至10月,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查出违规金额2044亿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 225亿元。

  长期以来,对于损失浪费问题,不仅公众关注得较少,而且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也没有提到足够的高度。

  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建设节约型政府。可以说,损失浪费的危害不亚于贪污腐败。4年来的“审计风 暴”呈现一个现实:屡审屡犯。特别是事后审计的打板子,并不能有效地警示一些部门、单位对国家“钱袋子”的蚕食。因一 旦审计出了问题,只是用“亡羊补牢”的陈旧观念,来阻止财政预算资金的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

  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只能算是一种“软约束”,表现为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在计划项目上的粗线条管理。各种超出 预算标准、违反预算管理的开支行为屡屡出现。如前年全国审计共查出问题金额超过2900亿元。这个数字还不包括每年可 能高达2000亿元的公款吃喝、3000亿元的公车消耗、2000亿元的公款旅游。这些失控的资金,远高于公务员的工 资总额,也远高于医疗、教育、养老失业等公共服务支出。

  另外,目前损失浪费现象的责任追究仍然停留在党纪政纪处分的层面,由此导致的恶果是公共部门和公权力失去滥用 公共财政的羞耻感。

  笔者认为,必须要像惩治贪污腐败那样治理损失浪费,将损失浪费的责任人绳之于法才是治本之道,才会有震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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