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被确认合法身份民间反扒组织获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6日17:58 民主与法制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孔令泉) 发自杭州2007年岁末之际,杭州市天水反扒协会被民政部门批准登记,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唯一有合法身份的民间反扒组织。这一突破给国内处境艰难的民间反扒点亮了希望之灯。

  2007年12月25日下午,邢鸿宾在杭州大厦内发现两名形迹可疑女子,两名女子离开大厦后,邢鸿宾叫来同伴一起“护送”。当两名女子在银泰百货二楼偷衣服得手后,邢鸿宾等3人将两名女子当场擒获。邢鸿宾眼下的身份是“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地区反扒协会”成员,两天前,他和伙伴们的这个身份刚刚得到确认。

  12月22日,经杭州市民政部门审核登记,“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地区反扒协会”作为民间反扒组织正式挂牌,成为国内首个被政府确认合法身份的民间反扒组织。此前国内各地的反扒民间组织,尽管经历了10多年的艰苦之旅,其身份却一直未被政府部门确认。

  民间反扒组织在尴尬中前行

  “反扒协会被民政部门同意成立的最大意义在于,让反扒员觉得身份合法了。”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地区反扒协会的成立,使该协会会长顾灵华喜形于色。

  此前国内的反扒民间组织属于没有登记的社团,身份不合法,开展活动被认为非法。同时,民间反扒组织在一些细节上也存在瑕疵,比如有时会抓错人等。靠民间自定制度规范反扒行为显然是权宜之计。

  随着民间反扒活动的进一步深入,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暴露。

  按法律规定,义务反扒队员是以公民的身份出现的,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抓获扒手只有扭送权。他们不能使用手铐、电警棍一类的警械、警具,更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身、审问、处罚等。

  有关人士认为,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当公民看到有人行窃实施犯罪时,有权利、有义务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私力救济”权利,但市民积极主动上街寻找盗窃犯罪人并不符合法治精神。

  既然是民间组织,反扒队员在行动时就必须局限在普通公民的权限内,遭遇危险时也不能行使特有的强制性措施。一旦出现伤亡事故,由于身份尴尬,无法申请国家给予的救助。

  没有报酬,没有保障,甚至没有合法的身份,全凭着热情工作。民间反扒员游走在闹市的人流中,保障市民的安全,而危险随时有可能降临在他们身上。这就是民间反扒组织的现状。

  同在浙江省,宁波市有一支150人的“宁波反扒志愿者大队”,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在宁波市区1000多辆公交车上以及公交站点反扒,配合着宁波市公安局11名专职负责公交反扒的警察,5年来抓获的扒手数以千计,宁波市民好评如潮。平安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向他们赠送了300万元的人身意外团体保险。

  尽管这支反扒队伍由宁波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领导,参与的反扒志愿者被要求在本市有固定工作和住所,并经过严格政审。但这支队伍仍然一直未有合法身份。宁波市交通治安分局有关人士分析原因时称,在这个问题上,“上面”还未达成统一认识,另一方面还有经费的来源无法解决。

  在多方重压的交织中,民间反扒组织艰难而又顽强地生存着。这种境况直到2007年岁末终于有了突破。

  杭州天水反扒协会的成立,无疑有着破冰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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