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组织需公安民政指导和监督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6日17:58 民主与法制时报

  公安、民政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要经过有关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再上报登记。作为一个松散的社会组织,民间反扒组织必须使自己合法化和规范化,才能将见义勇为之路继续走下去。

  2007年12月22日,被杭州市下城区民政局登记为社团组织的天水地区反扒窃协会宣告成立。协会的主要成员是三大商场,协会的职责是组织和协调三大商场等的反扒工作以及武林广场及周边的街面反扒,收集和发布扒窃信息,表彰有贡献的反扒成员,开展反扒窃工作经验交流和研讨等。

  协会的会长以及副会长均是三大商场的副总经理,三大商场每家出资两万元、天水街道和下城公安分局各拿出两万元,作为协会的启动资金。协会接受下城公安分局和下城区民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与国内其他民间反扒组织不同的是,37名天水反扒协会反扒成员大部分由三大商场专职反扒成员组成,少部分是天水街道派出所的反扒队员,分别承担起商场和路面的反扒工作。商场的反扒成员全是商场的正式员工,有劳动合同和各种保险。派出所的反扒队员也是由街道发工资,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

  “一旦发生反扒成员被不法侵害受伤,就是因公负伤,属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协会会长、百货大楼常务副总经理顾灵华说,协会已与保险公司联系好,为每名反扒成员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做到“双保险”。“绝不能让反扒队员英雄一时,痛苦一世。”

  天水反扒协会现在的职能初步确定有防控保安、专业反扒等,前者由天水派出所下属防控保安中队负责,后者由辖区内的杭州大厦、百大集团、银泰百货等三大商场反扒员和派出所直属反扒队组成。

  作为辖区派出所,天水派出所自始至终参与、指导和监督反扒协会的运作。“反扒队员本身是商场保安,反扒窃是本职工作,本身工作具有合法性,同时在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反扒窃工作,是合法的行为。这与一些纯民间志愿反扒组织游离于公安机关的参与和管理之外是有本质区别的。”天水派出所副所长韩荣为说,天水派出所有两名民警专门负责反扒队员管理。

  “由于反扒成员素质不一,参与反扒的动机不同,国内一些民间反扒组织出现过一些问题,不仅给民间反扒组织蒙垢,还给反扒工作带来重创,教训深刻。但我们反扒协会的反扒成员都是商场的正式员工,受商场、协会、公安机关三重管理,可以说,用这些反扒人员我们放心。”韩荣为说,国内一些反扒成员与小偷同流合污现象使反扒民间组织严重受损。

  下城区民政局对此表示赞赏和支持。下城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龚建富说,社团登记要有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批复,天水反扒协会去年就开始筹备,公安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城公安分局作出了同意该协会成立的批复文件。民政部门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给予登记。登记后的天水反扒协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反扒协会的最大优势是作为一个合法组织,通过制度与公安机关、政府部门紧密联系,在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上能得到公安机关的指导,会员信息共享,并且在反扒中能及时得到警方的支持。”顾灵华会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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