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组织有职务行为但没有执法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6日17:58 民主与法制时报

  虽是职务行为但没有执法权

  天水反扒协会的“破冰”之举被业内人士称为不仅是法律上的突破,更是观念上的突破。事实上,国内许多影响较大、在社会上引起广泛认同的民间反扒组织却一直得不到法律的认可。

  即便有了天水反扒协会的突破,但业内人士仍不免担忧:反扒时仍然是一个个单个的反扒成员,虽然他们是职务行为,但他们并没有执法权,他们的素质和行为决定了这支队伍的生命。如果有一人出现了问题,责任就由单位和协会来承担,最终的压力还是在业务主管部门的公安机关。这也是一些公安机关的顾虑所在。

  但天水街道依然坚定不移地试水,在天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金本银看来,协会成立只是个开头,下一步就是扩大协会成员单位,将大的商家发展为协会成员,最终囊括所有的街面单位,本着“同谋划、同参与、同受益”的原则,有效地实现反扒资源整合。

  浙江省警察学会秘书长鲍浩东认为,天水反扒协会是新时期公安机关走群众路线的有效形式,是治安工作社会化的一个有效载体,只要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有利于经济发展,在法制的轨道内都可以探索。但是否能坚持下去,还要实践来证明。必须指出的是,反扒协会的民间性,不是警察行为,不是警察权力的延伸,也不是警察权力的委托,范围要界定。反扒协会只是作为普通百姓协助警察反扒,不能实施暴力手段,不能限制人身自由,抓获扒手后必须及时移送警方。整个运作过程必须严格地在法律轨道内运行,超出法律界线将直接影响这个组织的生存。

  2007年12月25日下午,反扒队员邢鸿宾等3名反扒成员将两名女子当场擒获后送交警方,“护送”扒手是三大商场反扒成员的职责,“抓扒手时,规定必须是两名以上反扒队员一起行动,人数要多于扒手,一来是为了安全,二来也是相互监督。”瘦小而精干的邢鸿宾是杭州大厦的反扒能手,5年来,他和同伴一起抓获了100多名扒手。

  “反扒协会成立后,我们底气更足了,抓扒手更加得心应手了!”邢鸿宾难抑心底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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