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村民”身份获批宅基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6日01:59 新京报

  “荣誉村民”申请宅基地

  据鹿泉市国土局证实,36人按“荣誉村民”身份获批宅基地,每人为一户,共获批11亩,而实际占地20.4亩

  辛庄村原村支书张金海介绍,为了能顺利拿到手续,双方商定以村民的身份到国土局办理宅基地审批。

  1月11日,石家庄鹿泉市国土资源局监察科张荣文科长证实,谢明欣等36人是根据“荣誉村民”的身份获批的手续。“手续齐全,获批的宅基地是合法的。”

  辛庄村主任薛兰合表示,“荣誉村民”的身份是经村里研究决定授予的。

  36人中,除郭锁山夫妇及其儿孙8人外,还有谢明欣的兄、弟、妹三夫妇及4个侄女和两个侄子夫妇等18人。此外还有韩建永等多名民警及其亲友等10人。

  其中,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6岁。

  据了解,这些荣誉村民中,石家庄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锁山已退休,其妻子,市公安局原处长谢明欣去年去世。郭锁山的两个儿子郭兴武和郭兴华,以及韩建永、马勇是在职民警。其他的均为他们的亲友。

  按照协议,辛庄村向鹿泉市国土局提供买宅基地以及授予36人荣誉村民的会议记录,并且在36份宅基地申请审批书上加盖村委会的公章和村委会主任薛兰合的私章。

  “我们跟镇里请示过。”薛兰合说,没有镇政府的同意,村里是不敢擅自做主的。

  2003年5月31日,这些宅基地申请审批书在村里盖了章。6月2日,即被盖上上庄镇政府的大印和镇长张俊杰的私章。同一天,鹿泉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土地管理中心的大印也盖了上去,所长董赛军签上了大名。

  “一家人分为几个户审批。”由果园老板董晶提供的36户关系显示,夫、妻、子、女均分别各自设立户口,家庭成员一栏则填上其他亲属。

  上庄镇政府提供的36户宅基地审批表显示,每户仅有1-2人,大多为父子、母女关系。30岁的常志峰,申请表上为“已婚”,家庭成员中仅有“父亲”“母亲”两个称谓,姓名也没有。

  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占地标准,每户村民只能占一处宅基地,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鹿泉市国土局批给谢明欣、韩建永等人的是当地的最高标准———每户200平方米。

  2004年1月15日鹿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了这36份宅基地申请,36人通过分别设户的方式,获批共计7200㎡,约合11亩的宅基地。

  但据张金海透露,“公安别墅”实际占地20.4亩,村里共得到30余万的卖地收入。

  白条证明 “非转农”

  鹿泉市公安局上庄公安分局证实,36人于2005年8月将户口迁入辛庄村。这个时间比宅基地获批时间晚了近2年

  根据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申请宅基地的个人必须是村民,除填写宅基地申请表外,还要提供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他们提供了全套的资料。”鹿泉市国土局监察科张荣文科长称,谢明欣等36人将户口迁到了上庄镇辛庄村,成为该村村民。

  国土局认定36人为村民依赖的证据,除了村委会的会议纪要外,更关键的是上庄公安分局出具的一张白条。这份盖着上庄公安分局公章的纸条,证明“谢明欣、梁志彬等18户于2005年8月经户政部门批准,迁入我辖区辛庄村。”

  鹿泉市公安局上庄公安分局局长孙庆军解释,按照石家庄市的户籍管理制度,只要有房产就可以办理落户。2005年10月,他们根据谢明欣等人提供的宅基地证出具的户口证明。

  □本报记者 李增勇 河北石家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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