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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也能得到报酬(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16:05 京华时报
![]() 无效合同也能得到报酬。漫画/李涛 >>法条新规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出台动机 劳动法领域中最基本的概念就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关系确立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才开始受劳动法律关系的调整和保护。 >>权威解读 俞里江说,无效的合同一般具有违法性,法律既不保护无效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也不强制当事人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劳动合同有其特殊性,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均应自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履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包括定期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应该按照用人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用人单位无同类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双方约定的报酬高于用人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工资水平的,除当事人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劳动报酬按照实际履行的内容确认。 对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不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同时还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 >>法条新规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出台动机 实践中,用人单位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通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的劳动定额标准,使得该单位大部分劳动者在八小时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不可能完成生产任务。 >>权威解读 俞里江说,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 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刘杰 漫画/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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