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裁员成本加大(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16:20 京华时报
单位违法裁员成本加大(图)
单位违法裁员成本加大。漫画/李涛

  >>法条新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出台动机

  黄彩相法官表示,一旦用人单位做出辞退决定后,双方的互相信任关系受到破坏,员工一般也不愿意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司法实践中,有的员工即使是被单位违法辞退,但他也只能无奈地离开。这种情形下,劳动者选择离开具有一定的“被迫性”。若以正常解除情形下的标准给予补偿,容易使得这些用人单位更加随意地辞退员工。因此,劳动合同法有意加大了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成本。

  >>权威解读

  北京市一中院法官黄彩相表示,这里的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计算,但此时的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谓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基本工资。”

  假简历可致合同无效

  >>法条新规

  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出台动机

  北京律协劳动法律委员会马照辉委员称,在目前的就业市场中,时常出现一些对自己的身份、学历、职称、身体条件等注水的不诚信员工。新法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员工造假欺诈公司的,新法赋予公司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为净化求职风气,提供了有效手段。

  >>权威解读

  北京律协劳动法律委员会马照辉委员表示:“是否造假,需要一个专门的评定机构来做出仲裁。公司可向法院等机构提出无效申请,这些机构认可后,原定的雇佣合同就可以做无效处理。”

  从公平原则考虑,该法也同时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劳动者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本版采写 本报记者 王阳 漫画/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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